君欣強忍著身上的疼痛,緩緩從床上下來。
君欣低頭一看,這具身體身上的衣服帶著一股酒氣,上麵還有亂七八糟的乳白色東西。
“不會吧,不會吧,不會吧!”
君欣趔趄地走到落地鏡前,身上的衣服是原主昨天參加聚會的衣服。
“竟然沒有換掉衣服。”
“如果衣服都沒有換掉,那這具身體上的證據應該沒有被衝洗掉。”
“司美善那個狗東西難道是蠢貨?”
她要拯救犯人邱浩闊,竟然沒有先“毀屍滅跡”。
君欣身上的傷與衣服,可都是可以證明邱浩闊傷害了原主的證據。
“不,小說裡司美善能夠騙過全球的人,她還是有點小聰明的。”
“她沒有替原主換掉衣服,洗掉身上的證據,她隻是篤定原主會遵從她的命令。”
君欣猜測,司美善已經決定以死相逼,如果原主不答應把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君欣勾起唇角。
“大聰明沒有,小聰明還是厲害。”
君欣環顧一圈,果不其然在房間裡找到原主的包包。
君欣拿到包包,從包包裡拿出了原主的手機。
司美善連幫原主換身衣服都不肯做,又怎麼會大費周章地收走原主的手機。
司美善隻是把君欣反鎖在屋裡,這已經是司美善對原主最大的防備。
君欣拿到手裡,按下報警電話。
接下來,君欣回到床上,繼續半死不活的躺著。
房間外,司美善坐在客廳的沙發上,手裡捧著一個玻璃大碗,吃著裡麵的炸醬麵,快快樂樂地看著喜劇電影。
“哈哈哈……那個人好蠢。”
“哈哈哈……主角也好蠢。”
“哈哈哈……整部電影都好蠢。”
司美善吃吃喝喝,一部喜劇電影眨眼就看完了。
在司美善要看第二部電影時,門鈴響了。
司美善放下手裡的玻璃大碗,抽出一張紙巾擦擦嘴,又快速嚼了兩顆清新薄荷糖,才匆匆跑去開門。
“來了,來了,我來了。”
司美善打開門。
門外是一臉嚴肅,身穿警服的警察同誌。
司美善臉色大變,“警察同誌,請問你們要做什麼?”
警察同誌說道,“我們接到報警電話,有人報警稱她被人非法囚禁,而且是因為一起強奸案的非法囚禁。”
司美善張開雙臂,“沒有,沒有,我們家裡沒有這些事情。”
警察同誌道,“小姐,請配合我們的工作。”
司美善是善良之人,善良之人是必須要配合警察同誌工作。
如果連警察同誌的工作都不配合,司美善還能是善良之人嗎?
司美善想要配合,但是她不能配合。
在司美善要拒絕警察同誌時,聽見動靜的鄰居們開門走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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