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裡既不敢對犯律的遊俠兒,置若罔聞如果不管不顧,極有可能丟了飯碗,甚至招來牢獄之災。
也不敢“引律失當”,造成遊俠兒“心生怨懟”。
而且“引律不當”,處罰輕了,遊俠兒隻當是療養,在亭獄裡呼呼大睡兩天,下次再乾,大不了,再睡兩天覺。
整重了,遊俠兒是要記仇的!一個亭舍,大的十幾個人,小的才六、七個人;
亭舍都在荒郊野外,電閃雷鳴之夜、月黑風高之時……
雖然說遊俠兒……其實就是後世“鄉村非主流”貨色,動輒殺人的,畢竟還是極少。
可架不住他抽冷子、三天兩頭給你亭舍裡,扔幾條“銅錢花、五步蛇”,
茅坑裡,給你丟條死了八天的狗……死了八天的狗,內分解的差不多了,再放就散架,此時味道正衝。
或者是半夜三更的,給你扔個火把進來
——這日子還過不過了?
……
拘他?
“官爺,您去打聽打聽,額那天晚上,和張大貓、趙小狗、李鼻涕,在一起喝渾酒吃狗肉咧,
你是……那是一條瘋狗。額跟你說,你可不能,無故捆額這樣的良家子哦!
額跟你說,縣獄史大人,係額三姑家四小子的大舅子的二堂弟他表叔,額跟你說,你可不能亂來哦!”
“……”
因為文呈識文斷字,也涉獵過律法。
故而,偶也被縣尉,借調去馳援亭舍訟斷。
沒辦法,誰讓此時,蜀中“文教不興”呢,這中原士子眼裡,純屬“瘴蠻之地”。
能識字的都是稀罕貨;漢安縣本土士子,多半不願意來乾這種“奔走雜役”。
蜀中無大將,漢安無決曹掾掌斷獄。
縣尊孔融,隻負責詩詞歌賦、飲酒清談。
他操心的是天下大事,上過《時代周刊》、《柳葉刀》……不是,是上過漢代揚名、權威專業雜誌《月旦評》的人物,哪有閒工夫管這等小事……人家寫駢驪句,很辛苦的。
……
於是文呈,便在縣寺領導班子的殷切關懷中、英明指導下,在亭舍工作人員的期盼裡,下鄉去幫助亭舍處理民事案件。
處理張三偷了李四老婆褻褲、王五多瞅了趙六老婆屁股幾眼,引發鬥毆;
像這樣的案子,文呈代表“縣裡”提出來的處理意見,一般都能夠一錘定音
……為了這些狗屁倒灶的事兒,扯到縣堂裡去,不劃算啊!
那可是貴滴狠。
大的案件,就沒文呈什麼事了。
自有賊曹、縣尉、縣丞商量著整。他們都整不了的,好辦……關門,放孔二楞子出來!
縣領導處理事情,的確是效率高、效果好。
證據齊全的流程:
——簽字,畫押,打。
……
證據實在是湊不出來的流程:
——打!將就著打出來的血水,畫押;手腳休養好了,補上簽字。
……
輕罪往重了裡判,重罪往死了裡判。
死罪?
簡單,往株連三族裡判!
文呈也曾向縣丞討教個中真諦。縣丞倒也爽利,說“如今天色已晚,本丞如若再不歸家,家裡的葡萄架,恐怕會大大的不妙!
明日,吾再告訴你,且回,洗洗睡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