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老板隨口一講,就把她給支過來了。
聽到對方的話,晶晶繼續冷傲回答一句,“我身上什麼都沒帶,不需要接受檢查。”
長腿美女哪聽進去她的話,正準備伸手強行拉著她去隔壁裡屋時,晶晶警惕性往後退一步,伸出一隻手阻止道:“我說身上什麼都沒帶,就是什麼都沒帶。既然你們這麼不相信我,那為什麼還要接受我的挑戰?你們要搜身,我不同意。”
長腿美女向前一步,強勢說道:“你說沒有就沒有?我們憑什麼要相信你的話?”
“你不相信我,那我又憑什麼相信你們?我知道這是你們的地盤,你們的地盤你們做主,但我不能任由你們擺布。請不要強行為難我,你們不好惹,我林晶晶也不是這麼好欺負的。”晶晶也不客氣回敬道。
見晶晶態度堅決,長腿美女知道她不好“招待”。
於是,長腿美女就給正在博戲廳裡麵坐著的正大老板打電話,詢問接下來,她要怎麼處理。
讓她進來,這就是正大老板的回話。
正大老板發話,長腿美女照做,給晶晶打開大門,請她進去。
一打開門進去,晶晶就看到一位身強體壯,相貌威武,精神飽滿,笑容可掬的正大老板,坐在大賭桌正對麵。
他的年紀看上去也就三十幾歲,而其實他已是四十餘歲的人了。
除非豪博,否則正大老板絕不上桌玩博戲。
站在正大老板身旁的,是一位穿著白色套裙,看上去乾練十足,留著短發的女人,她就是他的短發美女。
沒等對方說什麼,晶晶就主動慢慢走過去,坐上了正大老板對麵的位置上,等著這場博局的開始。
待晶晶坐好,正大老板露出一絲微笑,充滿親切感問道:“林晶晶,是吧?”
“是。”晶晶望著他,點點頭。
不知怎地,晶晶看到正大老板,不經意間想起了她的阿爸。
“在博局開始之前,我有幾個問題要問你?”
晶晶眨眨眼,而後輕聲問道:“我必須要回答嗎?”
此時,她沒有一點點的緊張與焦慮。
正大老板繼續笑容滿麵,說道:“你可以選擇部分不回答。”
“你問,我知道的,就告訴你。不知道的,我就說不知道。”
“首先告訴我,你有多大?”
“十五歲,還有五個月我就十六歲了。”晶晶故意隱瞞自己的真實年齡。
正大老板解開西服上衣的紐扣,又將左腿搭在右腿上,繼續問道:“你為什麼要來這裡,跟我進行這場博局?”
“為了錢。”
“你想要從我這裡拿走多少錢?”
“能進來這裡玩的,底價是要有三百萬。今天我來,就是要拿走三百萬。”
“從我手裡拿走三百萬,你拿那麼多錢去乾什麼?”
“交學費,剩下來的當生活費。”
“如果是因為這個理由,我認為,你完全沒必要做這個選擇。你可以到我們這裡來上班,我們給你開工資,這樣你就有錢了。”
“我想要用最快的速度拿到錢。”
“你還沒有十六歲,以後的路還很長,今天我們坐在這裡,等待著的隻有兩個結果:贏了,你就是百萬富翁;輸了,你可就得聽我擺布了。你,想清楚了嗎?”
“進來之前我就想清楚了。”
“那好,開始之前,我們先簽份協議。”
接著,正大老板指示助手,把事先準備好的文件交給晶晶。
“這份協議上,清清楚楚寫明了,我們之間進行這場遊戲是自願的。還有,不管結果是什麼,雙方都得遵循這個遊戲的規則。”
晶晶拿到協議,上麵的內容是這樣的:
甲方:正大老板乙方:林晶晶
參加豪博,乙方必須在此之前十年之內,沒有參加過任何實際的博戲,且決定在此二十年後,不再參與任何實質性的博戲;
甲乙雙方必須承認並接受甲方是贏家,乙方是輸客這一事實;
乙方輸掉金額達三百萬,必須通過個人合法勞動所得的工資進行償還,不得以其他形式償還,工作地方必須是大正賭場,直係老板是甲方;
乙方不得找任何不正當理由或借口不工作,除非身體不適,但必須要有專業醫生開出處方證明才行,而休息調整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中途逃脫,否則長期列入賭場客戶黑名單;若要中途離開,隻許親屬以同等方式將自己贏走;
乙方若想不開有自儘念頭,或已采取自儘形式結束生命,其造成的個人影響,家庭影響,社會影響均與甲方無關;
乙方不得為還債,將每日工作時限安排超過十六個小時;
甲方不得用不正當手段對乙方進行監控;
甲方不得安排,超過乙方能力範圍之外的工作;
甲方不得逼迫乙方乾違紀之事;
甲方必須承認,並接受乙方在大正賭場連續工作三年之後,與其他正式員工擁有同等升職加薪,並享有正常休假的機會這一事實;
乙方必須接受開始工作的前三年內,沒有升職加薪的機會;
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逼迫乙方早日還債,也不能給乙方安排每日工作時限,超過十二個小時的工作;
甲方有權扣留,乙方所有的有效證明身份證件以作為抵押;
協議內容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簽字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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