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號。
第二天,大家聚在一起拍了很多照片。
但是,因為晶晶不肯跟小少爺單獨拍照,而讓小少爺感到很“受傷”,從來沒有人這樣拒絕過他。
很多人都想知道,為什麼晶晶要這樣拒絕小少爺。
晶晶回答了一個算不上是理由的理由,她說,我不知道,但就是不願意。
晶晶是個實誠人,說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麵對這個回答,大小姐也是苦於拿她沒辦法。
可晶晶的這種異常冷漠,也沒有讓小少爺一直“受傷”下去。
之後應大小姐的強烈要求,他們三人裝扮一番後,拍了一張特彆的合影:小少爺穿著一身黑色禮服坐在一張小沙發上,晶晶穿戴著正大老板早些為她準備好,放在禮盒中的衣服和飾品,緊挨著小少爺,坐在小沙發的右邊上,而大小姐則穿戴著粉色係服飾,緊挨著小少爺,坐在小沙發的左邊……
中午吃過晚飯後,大家看到總管家開著小船過來了。
總管家是來給晶晶送信的,要是不早說這個理由,大家還以為,是木子老師和紹琳夫人出了什麼事呢。
晶晶從總管家手裡接過信一看,是教官寄過來的,頓時變得異常高興起來,就像平凡人偶爾一次中了彩票一樣,所有神經都變得興奮了起來。
謝過總管家後,晶晶就拿著信歡快跑回了自己的屋,她要一個人靜靜地慢慢地看這封信。
回到屋中,晶晶先深吸一口氣讓自己平靜下來,而後輕輕並小心翼翼地將信拆開。她很仔細,好怕撕掉信封口子的時候,撕毀了裡麵的信。
信封裡麵除了一封信,還有一張照片,一張大合照。合照裡麵都是熟悉的麵孔,曾經的小孩們如今都長大了,小可也越長越發可人了。
將照片放到一旁後,晶晶又將信拿出來,慢慢地打開信,熟悉的字跡開始一個字一個字映入眼簾。
晶晶:
我在這裡過得很好,放心。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小可她考上大學了。你是不是跟我一樣,也特彆高興,我知道這是肯定的。
現在,我到部隊已經有一年多了,早已融入其中。
小可馬上也要進入大學,我們兄妹倆都可以少讓院長操點心了。想到這,我的心寬慰了許多,要不然,我會更加擔心他的身體。
以前,為了讓小可完成高中畢業,院長沒少彎腰去她的學校找老師說情,請他們幫幫忙寬限一下她的學費。
現在,小可她有出息了,不但為院長,也為學校爭了光。
前一個星期,小可高中學校裡的老師特意來家裡,告訴院長和小可,因為小可是學校辦校以來,第一個考上首都學府的學生,為學校爭得了極大榮譽。所以他們決定,之前她欠學校的學費不用還了,那筆欠款算是學校給她的獎勵。
後來,我挺雲雲講,那次談話,院長拉著老師們的手,說了好多感謝的話。院長還流了好多眼淚,小可也哭了。
在部隊,收到小可寄來的大學錄取通知書,我萬分高興,為了慶祝這件事,休息的時候我拉著忠華出去喝酒。
喝酒時我說了很多話,不過現在我已經記不起來了。
我清醒後,問忠華,當時我都說了什麼。
他卻說,他也不記得了。
我心裡清楚,他一定記得。
因為隻有我喝酒會醉,而他則是千杯不倒。
慶祝後過兩天,忠華交給我一筆錢,說是借我的錢,給小可交大學學費的錢。
錢,我沒有拒絕,因為我的確需要。
作為短暫的回報,我給了他一個大大的擁抱,嘴裡什麼話也沒說,但心裡頭是說了好幾聲謝謝。
晶晶,我知道,我提到需要錢的時候,你又會寄錢給我。這次,真的不用。小可學費的事已經解決了。
有了忠華的幫助,再加上我的工資,還有院長親生女兒寄回來的一筆錢,一共加起來三份,足夠了。
所以,你千萬不要再寄錢過來,不然,我會生氣的。
趁著有兩個月的假期,小可去了離家不遠的餐館打工。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勤奮,她賺了一點錢,不是很多,但作為頭幾個月的生活費是足夠的。
我告訴小可,進入到大學,如果有多餘的時間,可以靠著自己的智慧和勤勞,去外麵賺點外快。但學習是最重要的,我可不願看到她為了謀生,荒廢學業。
小可是個聽話的好孩子,我想我說的話,她會放在心裡頭的。
院長說,一定要為小可慶祝。
於是我們將慶祝的日子,選在院長七十大壽那天。
因為院長的親生女兒,在國外忙著做生意,抽不開身回來為他慶祝。所以我們決定,一定要把這天的慶祝,辦得熱熱鬨鬨。
吃飯的時候,我們拍了一張大合照。
照片是我拿去照相館洗的,我讓老板幫我多洗一張。
兩張照片,一張院長掛在了牆上,另一張我就寄給你了。
最後,我要跟你講一下,上次你收到的信,我還沒有寫完。
那次,我將沒有寫完的信,放到信封裡頭了。
忠華以為我寫完了,就幫我寄了出去。
所以,上次那封信它是不完整的。
晶晶,你在海的那邊過得好嗎?無論怎麼樣,你都要照顧好自己啊。
教官秀義
X年九月五號
一張照片,一封信,晶晶待在自己的屋中品讀了好久,一直都沒有出來……
到了晚上十一點鐘,大小姐還是沒有想睡覺的念頭。
大小姐便去敲晶晶的房門,喊她同自己一起出去吹吹海風。
大半夜的不睡覺,出來吹海風,恐怕隻有大小姐才有這種情致,晶晶奉陪,也穿上運動服出來看風景。
出來後,大小姐問晶晶,“正大老板對我這麼好,我是不是要為他做點什麼,來感謝他呢?”
“父女之間不需要什麼感謝。”晶晶回答道。
突然,大小姐看到海上不遠處有一個漂浮物體,便指著它,對晶晶說道:“看,那是什麼?”
晶晶打開手裡帶著的手電筒,眺望說道:“好像是一個人。”
“把他救上來。”大小姐下命令。
晶晶聽命,將手電筒交給大小姐,跳下海救人。
把人救上來後,大小姐和晶晶才發現,她們救上來的人是郭致林。
大小姐蹲下身子看清是何人後,說一句,“是他?一個警察?”
晶晶摸摸郭致林脖子上的動脈,有搏動,還沒斷氣,便問道:“我們要怎麼處理他?”
大小姐挺直身子,雙手叉腰,悠悠說一句,“殺了他?”
晶晶瞪大眼睛問道:“殺了他?”
“我問你,是不是要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