鱷湖謎案!
台湖派出所審訊室,氣氛不同於以往,很輕鬆。張莉香端過兩杯熱茶,放在審訊桌上,畢向革和她分邊坐下。嫌疑人被拷在審訊椅上,一臉緊張的看著他們,喉結不自主的吞咽,一隻腳不停地來回點著地,哆嗦。
畢向革端起杯子,不緊不慢先喝了兩口,然後才拿起一張紙,走到嫌疑人麵前。
畢向革問他“這個戴著口罩和墨鏡的人,是你嗎?”
嫌疑人吞咽一下口水,點點頭“嗯,是我。”
畢向革“你是怎麼拿到被害人手機的?”
嫌疑人“我撿的。”
畢向革笑“撿的?咋這麼好,在哪兒撿的?”
嫌疑人“在河道那兒。”
畢向革“那你說一下,你撿手機的經過,你是怎麼到哪裡的,什麼時候到的,這中間都發生過什麼?”
嫌疑人吞咽了一下口水說“我們公司拍產品廣告,請了一個代言人,就在河邊酒店那兒。”
“那天拍攝完,已經很晚了,我想趕末班車回家,就跟領導說了一下,然後從河道那裡穿過去。走到河道中間時,就發現地上有個手機,我就撿起來了。”
畢向革問“你撿的時候,周圍就沒有人?”
嫌疑人“沒有,周圍一個人都沒有,要是有,可能也輪不到我撿了。”
畢向革“那你說一下具體的時間,你是什麼時間撿到的?”
嫌疑人“好像是夜裡十一點多。”
畢向革厲聲說“準確點!”
嫌疑人想了一下說“我是十一點半從酒店裡出來的,走到那裡,差不多十幾分鐘,時間大概是晚上的十一點五十分左右。”
畢向革又問“那你是從哪裡離開的?怎麼離開的?”
嫌疑人“我原本是想搭末班車回去的,後來見撿了手機,我就從天橋那兒出去,然後在下麵打個車。”
畢向革低頭看看,時間說法,基本和視頻研判的一致,於是他拿出劉倩冰的照片,放到嫌疑人麵前“這個人,你見過嗎?”
嫌疑人盯著照片看了一下,搖頭說“沒見過。”
畢向革和張莉香聽了,都不覺一皺眉,畢向革接著又問“那死者的手機呢?”
嫌疑人“我買了一個無人機,之後就把它賣了。”
張莉香問“你用死者的手機,購買了無人機,那你是怎麼知道開機密碼的?”
嫌疑人看了一眼張莉香,說“這個我不知道,我撿到手機的時候,手機就是開著的。”
張莉香接著問“那你怎麼知道她支付寶密碼的?”
嫌疑人說“我不知道。”
張莉香說“你不知道,那你是怎麼買的?”
嫌疑人說“我就是打開二維碼,刷二維碼,這個不需要支付密碼。”
張莉香聽了,不由心中暗想“嫌疑人說的,雖然不能讓人相信,但都說的過去。”
畢向革問“你把手機賣給誰了?”
嫌疑人“我也不知道是誰,我隻記得網名好像叫,‘吃什麼,不吐骨頭’的。”
畢向革問“你是怎麼賣給他的?”
嫌疑人“我在網上發布了,出售二手機的信息,他就聯係我,然後下單買下了。”
畢向革“你賣了多少錢?”
嫌疑人“500塊錢。”
畢向革“怎麼交給買家的?”
嫌疑人“我發快遞過去的。”
畢向革“這個人叫什麼名字,他的聯係方式呢?”
嫌疑人“我不知道,不記得了,你們可以去查,我說的都是真的。”
畢向革看了一眼莉香,張莉香從證據袋裡,掏出一個手機“密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