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錄完口供,我去看了看那小賊摔倒的地方。
也就是院裡的水龍頭的位置。
然後又看了看院子裡的那棵桃樹所在的方位。
我稍微用腳丈量了一下,發現兩處地方距離大概有10米遠。
而此時此刻,原本在樹上已經待了將近一整年的那顆桃子,此時已經不見了。
難道說這桃子是從樹上掉下來以後,直接滾到了10米開外的水龍頭的附近嗎?
這有點兒不太對吧?
而此時老張大哥也做完口供了,並且一個勁的跟我們道歉,說請我們回房間去查看一下自己的行李,如果有什麼財產損壞,他願意照價賠償。
我們自然是不會讓老張大哥做賠償的。
人家一把年紀了,講誠信不說,還拚了命的保護我們的財產。
應該由我們來感謝老張大哥才對。
不過我借此還是多問了老張大哥一句,我說那個桃子是讓警察帶走了是嗎?
老張大哥頓時點了一下頭,說那個小賊傷的不輕,把鎖骨給摔斷了。
斷裂的鎖骨向上,直接紮進了那小賊的頸動脈,活下來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出了人命,那個桃子就是整個案件之中證據鏈裡最重要的一環,他們必須得帶走。
說完老張大哥就扭頭看向了旁邊的那棵桃樹。
我瞧著他眼神裡麵滿滿都是不舍,心想他應當和我想的一樣,也知道那桃子從那麼遠的地方滾過來這件事透著蹊蹺。
但是他心裡又像是有數,可能仍然相信之前村裡的那些老人所說的,這顆桃子就是他老伴兒的化身。
覺得是在關鍵的時候,老伴救了自己一命。
大概兩個月後,老張大哥在跟我微信聊天的時候給我拍了一張圖片。
那圖片上麵就是一個桃核。
他說警方那邊已經結案了,這桃子又放不住,老張大哥說想要回來,警察也就還給他了。
桃子的果肉已經腐爛了,留不住,他就把這個桃核給留下來了。
又過了不到4個月,一個深夜,我正在睡覺,突然就被手機給震醒了。
手機隻震了一下就停止了,我劃開手機一看,發現微信上麵多了一個新消息。
點開後發現是老張大哥發過來的。
那上麵是一張圖片。
我放大一看,發現竟然是老張大哥穿著壽衣躺在床上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