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直白點,就是看不上這些東西。
這道理,沈世傑他們知道,也就不再勉強。一般的寶物,還真入不了楚哥的法眼。
沈世傑翻出來一樣東西,問道:“這是什麼?”
他都不認識,就不指望何大柱和高起航了。
看起來像是鞋子,但鞋底很高,足足有三十多厘米,木頭做的,根據沈世傑的判斷,這玩意有百年以上的曆史。
“雨鞋!”瑪利忽然說道。
她表示,自己外公曾經也有一雙,但沒有這一雙好看,比較普通。他們這裡是雨林氣候,經常下雨,而且山路多,道路泥濘,下雨天出門很容易弄臟腳等。
於是,就有人發明了這種鞋子,專門下雨天出門用的。
當然了,穿這種鞋子需要平衡力,穿著走路也挺費勁的,所以沒能流行起來,即便是他們緬國人,也很多人不認識。
得!大家明白了。
“不就是高跟鞋嗎?”何大柱說道。
這讓他們想起了高跟鞋的起源。
“等等,你說你外公的?”他忽然一怔。
楚健笑道:“高跟鞋最早的時候就是為男人設計的,十七十八世紀後,女人才開始穿。”
高起航等人震驚:“啊!有這樣的事?”
很多人不知道,高跟鞋再早的時候是為男人設計的,17世紀後逐漸成為女性服飾符號。
最早的高跟鞋出現在中世紀的戰場上,後來逐漸成為歐洲貴族身份的象征,直到近代才演變為女性專屬的時尚單品。
那時候的騎兵在作戰時需要站立在馬鐙上拉弓射箭,為了保持平衡,他們在鞋子的後跟部分加高,以便更穩固地踩住馬鐙。高跟的設計使得騎兵在戰鬥時更具穩定性,也提高了射擊的精準度。
16至17世紀,高跟鞋在歐洲貴族階層中蔓延,特彆是在法國,國王路易十四成為了高跟鞋潮流的引領者。
大家也知道,路易十六的身材較矮,為了顯得更高挑,更具王者氣場,他開始穿著高跟鞋,並且要求宮廷中的貴族效仿。
貴族男性紛紛跟風,鞋跟的高度成為了炫耀身份的重要標準。上流社會的男性不斷提高鞋跟的高度,同時加入各種奢華裝飾,如刺繡、絲綢、寶石,以展現自己的尊貴地位。在這一時期,高跟鞋仍然是男性專屬,女性極少穿著。
有人可能會說,當時歐洲的街道很臟,屎尿什麼的都會倒在街道上,為了弄臟自己,才發明高跟鞋。
確實也有這麼個原因,但並非初衷。
到了十八世紀,法國大革命的爆發讓高跟鞋在男性世界中的地位迅速衰落。革命推崇平等精神,貴族服飾被視為奢靡的象征,高跟鞋也隨之被男性拋棄。
沈世傑看這鞋子隻有一隻,而且它的材料也沒有很特彆,乾脆丟了。
這玩意,起碼國內沒人感興趣,沒有什麼藝術價值。
不像我們古代的繡花鞋等,有些用料珍貴,極致奢華,工藝也無可挑剔,那才是藝術品,才有人收藏。
尤其是皇室出品的。
比如大名鼎鼎的羅地繡花鞋,是齊國王妃陪葬品。
它采用遼金時期特有的補繡工藝製作,鞋體分上下兩截結構,分彆選用駝色羅與綠色羅為基底,通體施以串枝萱草紋刺繡,交界處鑲有花蝶紋裝飾邊,其紋樣布局疏密有致,非常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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