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德彪也是一名商人,自然不想在這件事情上麵虧本。
“這個理解,我同意,我先簽。”
小貝直接把鋼筆拿過去就簽了名,當然也大概看了一下,基本上沒什麼。
既然人家一個女同誌都已經簽了合約,老外也就沒什麼好猶豫的。
更何況他們全部都是商人,也都很清楚,做事情都是要付出一些代價的。
喬德彪這邊為了能夠拿下這奶茶花了50萬塊錢,買了人家的奶茶店,這些事情他們這些老外都是知道的。
但是在當時基本上沒有任何人感覺到喬德彪做錯了。
在現在依然如此。
畢竟在這件事情上麵,紅毛老外曾經是給人家開出了100萬的價格的。
所以喬德彪要做這件事情的時候,自然也是沒有什麼冤大頭一說。
這也算是一種投資。
在如今喬德彪把這奶茶生意帶著他們一起做,那麼他們也不應該白拿過去,或者說沒有任何表示。
更何況他們也清楚,就這麼一杯奶茶隻賺一毛錢,相當於是白給他們了。
喬德彪之所以會這樣做,也是為了能夠拉幾個人跟自己一塊抱團取暖。
興許是覺得,這裡畢竟是深南市,不是他們自己的地盤。
到了人家地盤上的時候,自然也是要懂得敬畏。
在一開始的時候,喬德彪根本就沒有去想這些。
可是在跟易天賜他們打交道打了幾次之後,發現人家根本就沒有任何虧損。
就像是一開始的奶茶店開業的事情一樣,一開始開業的時候他們幾乎是門對門的。
隻要是易天賜他們一起開業的話,那麼這些顧客大多數都是會湧向易天賜他們奶茶店。
這就說明了人家的開業活動是要比喬德彪這邊的更加受歡迎一些。
為了能夠阻止這樣的現象繼續發生,喬德彪就想到了一招跟易天賜他們相約在以後開著奶茶店的時候可以開在一塊兒,但是不要在同一時間開業。
另外在同一時間開業的時候,相互之間會造成一些影響。
其實,喬德彪自己心裡清楚,受傷影響的是他,而不是易天賜。
易天賜他們還是同意了。
本來喬德彪感覺到這樣的現象也就不會再發生了,那麼自己的奶茶店開業的時候一樣都是可以有很好的生意做的。
可是在後來,真正的實際情況卻是跟喬德彪想象的有所不同。
哪怕就是他們把人家易天賜他們的開業活動完全複製過來,到了最後都沒有辦法得到像易天賜他們開業的時候那樣的影響力。
至於說最後的銷售成果來看,自然也是相比人家差了一大截。
雖然說相比他們自己的開業記錄而言要高一些,但是這一點並不是喬的標所滿足的結果。
這也就說明在本質上來說,易天賜他們可以說是自帶吸引力。
不管人家做什麼樣的開業活動,都是有辦法能夠吸引更多的顧客過去的。
相比之下,喬德彪這邊似乎就稍微弱了一點。
哪怕就是沒有人家易天賜他們的開業活動影響,喬德彪這邊依然是沒有辦法獲取到更多的客流量的。
在現在本來是想著要讓易天賜他們吃癟一回的,可是結果卻是自己丟人現眼了,歪望也丟了。
至於錢財方麵卻是一分都沒有賺到,還是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