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慶轉頭看到是李富貴。
隻見他,挽著褲腿,一邊高一邊低。
鞋子和褲腿上還沾滿泥巴。
這兩天,李富貴一直在地裡忙著重新翻地種莊稼。
家裡收成本就不好,本指望著李國慶到糖廠乾活能有點收入。
昨天晚上聽了李國慶的一堆“道理”之後,他備受鼓舞,
覺得就應該多種地拿到集市上賣,這樣賺錢比乾工廠的多。
所以一大早就到地裡忙到現在。
本來不想來湊熱鬨的,隻因有人來跟他說李國慶和王二嬸在河邊打起來。
所以他才急急忙忙,顧不得吃午飯就跑過來。
剛跑來就聽到李國慶說寧願不要二百塊錢。
氣得大喊起來。
二百塊錢對於貧困家庭來說可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怎麼能說不要?
“國慶,你剛剛說啥?不要錢?你這敗家子。”
李國慶沒想到,李富貴會出現在這裡。
“爹,你怎麼在這裡?”
李富貴繼續怒吼道“怎麼?不想讓我知道是吧!”
“我沒有。”
李富貴繼續說道“大夥都聽到了,我是一家之主,二百塊錢國慶說了作數。”
老支書見狀,立即出來勸說道“富貴老哥,沒說要賠錢,你先不要這麼激動。”
“怎麼不是?我剛剛聽到這兔崽子說寧可不要二百塊錢,我跟你說,我反對。”
“另外,我還要強調一點,如果不賠錢,那就要賠地,否則我不同意。”
李富貴的聲音很大,就像是人家欠他十幾萬一樣。
看到李富貴這麼激動,李國慶小聲說道“爹,這不是在商量嗎?你怎麼就當真了?”
其實,如果不是和王二嬸不合,李富貴也不會在這裡大聲吼。
他氣的是聽到說王二嬸打了李國慶,為了出口氣才大聲吼。
王二嬸抓住了話柄,開始諷刺起來。
她看著李國慶,然後用看不起人的語氣,大聲說道“喲!不是分家了嗎?都當爹的人了,還不是一家之主。哈哈哈哈!”
王二嬸說著用那沾滿泥土的手捂嘴笑道。
話音剛落,全場一片嘩然。
他們沒想到,剛剛理直氣壯說不要二百塊錢的人,居然不是一家之主。
按村裡,結婚分家的,就是另立門戶,成為一家之主。
看到大家在議論,李富貴的臉瞬間黑了下來。
這些人的議論聲中,夾帶著嘲笑。
自從李國慶結婚後,根本就沒有當過一家之主,家裡的小事全部由翠花乾。
大事也不參與。
被這麼多人指指點點,李富貴覺得沒臉。
朝李國慶使了一個眼色,意思是趕緊走。
但是李國慶貌似理解不了是什麼意思。
李富貴陰沉著臉說道“國慶,你咋回事?趕緊回去!不要在這裡丟人。”
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