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煜秋的行程很忙,因此這次節目錄製,他給了節目組兩天的時間。
今天,他和趙藝諾又將開始一天的約會時光。
洛煜秋沒有戀愛經驗,於是把約會地點的選擇權交給趙藝諾。
音像店外,趙藝諾穿得厚厚的羽絨服,腦袋上戴著毛茸茸的針織帽,遠遠看著像毛球。
見洛煜秋還沒來,趙藝諾低頭拿著手機,左右地來回走動。
“趙藝諾。”
熟悉的嗓音響起,趙藝諾抬起頭,便見洛煜秋帥氣地出場。
今天的洛煜秋裡麵穿著高領毛衣,外麵穿著羊絨大衣。大長腿朝她走來時,就像男主從漫畫裡走出。
眼看著他越走越近,趙藝諾飛快地說道:“等等!”
洛煜秋不解地停下腳步,好奇地看著她。
隻見趙藝諾飛快地拿出手機,對著他就是哢嚓哢嚓地拍照。
“男神帥氣的樣子,我一定要拍下來。”趙藝諾笑盈盈地說道。
聞言,洛煜秋笑道:“你把他們當成擺設的嗎?我們在錄製節目,到時候每一幀都會被剪出來,網絡上隨便找都是。”
趙藝諾搖晃了下手機:“那不一樣,自己拍的熱乎,還是第一手照片,多有成就感。”
聽著她的解釋,洛煜秋揚起唇角:“有道理。”
“男神你穿得這麼少,一定很冷吧,我們趕緊進屋吧。”趙藝諾催促。
“還好,我不冷。”
“有一種冷,叫粉絲覺得你冷。”趙藝諾煞有其事地說道。
洛煜秋看著她明亮的眼睛,調侃地說道:“我看著你,不覺得冷。”
趙藝諾靈活地跳了幾下;“今天降溫,所以我拿出最厚的羽絨服。畢竟要是在你麵前打噴嚏,那得多丟臉。”
見慣女明星為了風度不要溫度的行為,洛煜秋覺得,趙藝諾這樣更真實。
“有道理。”洛煜秋讚同地應道。
說話間,兩人走進音像店。
屋內的暖氣打得很足,趙藝諾覺得超暖和。
兩人在音像店裡隨意地走著,洛煜秋忽然間發現什麼:“這家店……”
“想起來了吧?這是你出道後第一次發專輯時,來宣傳過的音像店。”趙藝諾解釋道。
洛煜秋吃驚。當初他剛入行沒多久就發布新專輯,業內很多專業人士都不看好他的音樂風格。
可這家音像店的老板卻很喜歡他的專輯,一口氣進貨十萬張。
這對還是個新人的洛煜秋而言,是莫大的鼓舞。因此,還特地來這宣傳過。
他沒想到,趙藝諾會選擇對他這麼有意義的地方。
“看來,你真是我的死忠粉。”洛煜秋微笑。
“必須的。”趙藝諾自信,“我可是老粉。”
老板看到他先是一愣,隨後熱情地與他寒暄。
洛煜秋也沒有明星的架子,笑著和老板攀談。
趙藝諾見狀,樂嗬嗬地當起攝影師,相機哢嚓哢嚓地拍著。
拍好照,趙藝諾隨意地在音像店裡逛著,隨後拿起耳機聽歌。
“聽什麼歌?”洛煜秋走了過來。
“《探窗》,我挺喜歡的一首歌。”趙藝諾熱情地推銷,“你聽聽。”
聞言,洛煜秋詫異:“我的粉絲,不應該說隻喜歡聽我的歌。”
哪怕不是真的,很多粉絲也都會表明,自己隻喜歡偶像一人。
趙藝諾搖頭:“沒有沒有,我還是很博愛的。歌嘛,好聽的都喜歡。尤其是這種帶戲腔的歌,聽起來超有感覺的。”
趙藝諾說著,手中拿著耳機,期待地望著他。
洛煜秋接過耳機,放在耳朵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