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雲霆好笑的看著他那樣子,將骨頭收起來的道:
“你若是想吃,自己去山上抓一隻野雞回來唄!”
吳衛國搖頭,他是來執行任務的,不是來上山抓野雞的。
“不了,你這碗是要給薑知青洗,還是?”
周雲霆對著他笑笑。
“你把碗洗好,還給薑知青吧!”
隨即壓低聲音。
“回去我幫你洗一個月的碗!”
這話……吳衛國挑眉。
拿著他的碗上下打量他一番。
“骨頭呢?你還想摟著睡覺啊!”
“去去,不用你管。”
薑溫婉中午吃完飯休息了會兒,下午拎著獵槍帶著孫良盛出門。
她肯定得去大隊長家等領導,總不能讓領導來找她。
在去大隊長家的路上,薑溫婉看著沒什麼人,就對孫良勝小聲道:
“剛回去的時候我看了,他那腿上就我打骨折的傷,沒有其他的傷。
看樣子他不是故意訛我的。
而且我不是說讓他把褲子脫了嗎,兩條腿我都檢查了。”
孫良勝聽她這麼說,食指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鏡。
“這樣啊,那看來他真不是訛你的。”
薑溫婉手裡拿著槍,抬抬下巴。
“我覺得也是,他要是敢訛我,我再把他另外一條腿打斷。”
到了大隊長家,康書記見到她來,身邊還帶著一個男知青。
薑溫婉率先開口解釋。
“康書記好,午歇息了嗎?
這是我們知青點的孫知青,他看咱們要上山,主動請纓要上山幫忙拎兔子和野雞。
我一想也對,就答應讓他跟著來了。”
康書記倒是沒說什麼,他主要是想考察一下,薑溫婉的槍法到底是不是真的厲害。
點頭一笑道:
“那行,那咱們這就上山吧!”
大隊長帶他大兒子跟著一起,他大兒子現在已經是村長。
薑溫婉見了喊一聲:“張大叔!”
下午還沒上工之前,他們一行五人上了山。
兔子兩塊錢一斤,一隻兔子肥的能有三斤重,浪費一顆子彈倒也不虧。
主要是為了讓康書記看看她的槍法,不然她直接就用彈弓,成本更低。
他們上了山往裡走,沒多遠就有一隻兔子,不怕死的從他們眼前蹦過去。
薑溫婉不說雁過拔毛,看見這麼一隻可可愛愛的小兔紙,怎麼可能會不動手呢?
當下上膛,端槍,貼臉,瞄準,一氣嗬成。
“砰!”
那隻兔子應聲倒地。
為了兔皮的完整,薑溫婉從來都是打的腦袋。
康書記見此忍不住嗬一聲彩。
“好!打的漂亮!”
薑溫婉咧嘴一笑,給孫良勝使個眼色。
孫良勝趕緊跑過去撿起兔子。
見到康書記朝他招手,他將兔子拿到康書記麵前給康書記看。
看到兔子的腦袋,康書記忍不住點頭讚歎一聲:
“看來薑知青你這槍法是真不錯呀!
你這槍法是跟誰學的?”
薑溫婉早就想好說詞。
“報告康書記,我的槍法是從七歲就跟我父親學的。
我的父親是一名偉大的軍人,隻是後來光榮犧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