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長的女兒這邊剛看到憲兵,下一秒就被憲兵摁在了地上。
憲兵可不會管什麼憐香惜玉,他們收到的命令就是獲得證據後開始行動。
這輛車都停這兒了,人贓並獲,還用狡辯嗎?
副局長的女兒並不知道自己遇到了什麼事兒。
以為是抓錯人了,隨後強撐著開口說道。
“你們知道我爹是誰嗎?商貿局的副局長!”
聽到這話後,憲兵們都樂了。
“那你知道我們是誰嗎?”
憲兵根本沒有把副局長女兒的話放在眼裡,反而開口審問。
“這輛車是不是走私來的?”
聽到鮮明的問題後,女人瞬間閉上了嘴巴,仿佛承認會造成難以估量的後果。
憲兵們瞬間意識到自己好像抓到大魚了。
沒有任何猶豫,憲兵隊長立刻命令憲兵去搜查副局長的家裡。
有人可能會說,憲兵怎麼會有權力搜索副局長的家?
憲兵當然有權力。
當然憲兵的權力並不是憲兵的,而是漢斯授予的。
漢斯會授權給行動小組特權。
憲兵是情報局最強大的暴力機構。
情報局一共有兩個暴力機構。
一個是乾員組成的機動小組,聽命於情報部門。
而另外一個就是單獨成立的憲兵部門。
機動小組一般聽命於情報部門下達的行動命令。
但是情報部門又不能直接動用機動小組。
一切都需要漢斯或者是部門主管的授權。
因為現在情報局的體量越來越大,再加上世界各地的情況都有些複雜。
情報局是一把利劍,但是也不能夠濫用。
特彆行動小組獲得了漢斯的直接授權。
就算是凱迪斯他們那些元帥府邸行動小組也有權力進行直接搜查。
但是漢斯並不是輕易簽署命令的人。
或者說他簽署命令就必然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就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他搜查了凱蒂斯的府邸,如果沒能夠找到實質性的證據,那麼就會遭到來自裡昂的問責。
嚴重可能會被革職處理。
行動小組的所有人也將受到懲罰和處分。
所以每一次簽署行動命令,都是掌握了一些證據之後才會簽署。
裡昂是一個謹慎的人,漢斯也不例外。
副局長的家裡。
千金小姐直到被摁在地上才反應了過來,好像這幫人是來抓自己的。
不過她發現自己報出了父親的名號後也不管用。
行動小組的憲兵分成兩撥,一部分進入。副局長的家裡開始搜查,另一部分則押送副局長的千金小姐上車。
女人不願意坐以待斃。
就在女人即將被轉移上車的時候,她開始了大聲喊叫,試圖吸引周邊鄰居的注意力。
作為副局長的住所,周邊的人可以說是非富即貴。
所以女人才會大呼小叫,試圖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力,讓其他人注意到自己,幫助自己脫困。
好巧不巧的是,副局長旁邊就是一名統帥部參謀的家。
作為一名作戰參謀,他自然是看不得霸淩事件的出現。
想要出門主持公道,結果剛出門就直接扭頭回到了家裡。
因為他一出門就看見了幾名憲兵凶神惡煞的押著局長千金上車。
作為一名作戰參謀,他自然認識憲兵。
有的時候自己的命還是太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