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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流民(1 / 2)

賜我神之名!

砂石在眼前飛舞,根須在臉頰摩挲,曼達騎在沃姆的背上,在山洞裡爬了大半天,終於鑽出了地麵。

斯芬克斯命令曼達和沃姆去聯係老亞曼,之所以派了他們兩個,是因為曼達太聰明,但不夠老實,沃姆夠老實,卻又老實的過了頭。

沃姆受了傷,不能飛,爬的也不夠快,這一路讓曼達受了不少苦。

清理掉頭上的樹根,挖出耳朵裡的泥沙,吐出嘴裡的蚯蚓,曼達跟著沃姆走出了山林。前方有一條小河,曼達想去洗把臉,卻被沃姆阻止了。

“留著汙泥,混在乞丐堆裡,這樣不會被人發現,這是斯芬克斯的命令,納爾斯可能在附近安插了眼線。”

羅姆路國,奧利吉諾大陸最強大的國家之一,擁有最遼闊的土地,擁有最多的軍隊,擁有最富有的王室和最多的乞丐。

今年雨水少,收成不好,在交完秋稅之後,大批農民變成了流民,走在了討食的路上。

沿著小路走了沒多久,曼達和沃姆就加入了流民的隊伍,剛從土堆裡鑽出來的曼達在他們當中一點都不顯眼,身上的味道還比他們好聞一些。

沒人知道這群流民會去往何處,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如果不是身上的血肉還算完整,曼達甚至懷疑他們是行走在路上的僵屍。

在這群人中,有一個小男孩顯得十分特彆,年紀大概五六歲,臟兮兮的臉上帶著一股難得氣息,活著的氣息。

他扯著一個女人的手,用力的朝前走,那女人應該是他的母親,和彆人一樣,麻木、乾枯和死屍沒有分彆。

“我一點都不餓,真的不餓,我們很快就到了,”男孩緊緊抓著母親的手,“我聽那個叔叔說,再走一會,就能找到村子,到時候就有東西吃了。”

母親木然的點點頭,算是對他的回應。

看到母親點頭,小男孩又有了一些力氣,走了好一會,他回過頭“媽媽,我渴了,能喝點水嗎?”

母親搖了搖頭,她身上連個水壺都沒有。

“沒關係的!”小男孩舔了舔嘴唇,“我一點都不渴,真的,一點都不渴。”

小路的儘頭有一座水井,一群流民不要命的衝了上去,一個男人舉著水桶拚命往嘴裡灌,不隻為了解渴,也為填滿空蕩蕩的肚腸。

小男孩擠進人群之中,費儘力氣討了一碗水,他歡歡喜喜拿著木碗,正打算跑到母親身旁,一個壯漢一巴掌將他打翻在地。

“滾開,都滾開!你們這群肮臟的臭蟲!”壯漢拿著木棍抽打著流民,高聲吼道,“這是索倫思大人的水井,你們把井水弄臟了,都滾遠一點!”

流民趕緊躲到了一旁,幾個家丁模樣的人在一旁哈哈大笑。

“瞧他那模樣,還真挺嚇人。”

“他被管家老爺打了一頓,正好找這群臭蟲出氣。”

小男孩趴在地上,哆哆索索想撿回他的木碗,壯漢見狀,上前一腳,把木碗踩碎了。

男孩憋著嘴,哭出了聲音,壯漢喝道“立刻把嘴閉上,信不信我剝了你的皮!”

說完,壯漢舉起了木棍。

曼達冷眼看著眼前的一幕,男孩的母親就在身邊,她想救她的兒子,卻畏畏縮縮不敢上前。

連他的母親都沒有保護他的勇氣,試問還有誰會幫助這個可憐的小家夥?

曼達歎了口氣,正想低頭趕路,卻發現沃姆不見了蹤影。

壯漢的棍子始終沒有落下來,這讓曼達有了不好的預感,等轉過臉再看,沃姆已經站在了壯漢的身後,抓住了壯漢的手腕。

這不科學,蟲子不該是冷血動物嗎?他平時不是一直都很冷酷嗎?難道提豐的怒火讓這隻蟲子變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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