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我神之名!
曼達盯著小夥子在微笑,豬就是豬,永遠不敢直視老虎的眼睛,那小夥子慫了,他不敢再看曼達,而是朝著小男孩吐了口唾沫。
“肮臟的乞丐,誰想吃你們的東西!”小夥子坐回了角落,趁著曼達不注意又踢了小男孩一腳。
小男孩委屈的抽泣了幾聲,曼達轉臉對小男孩笑了笑,然後把麵包塞進了嘴裡。
從晚餐到現在,曼達什麼都沒吃過,這一小塊麵包,讓曼達恢複了不少精神。
小夥子還在一旁咒罵,他想再踢男孩一腳,發現曼達陰冷的神情,訕訕的把腳收了回來。
他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要害怕這家夥,曼達比他矮了很多,而且瘦很多,換做往常,兩拳就能把他製服,可這次他竟然沒有多看一眼的勇氣。
“他很討人厭,但罪不至死。”一個微弱到幾乎辨識的聲音在耳畔響起,如果不是曼達的聽力特殊,根本聽不出來有人在說話。
曼達轉過臉,看見了一個邋遢的中年大叔,眼睛很大,皮膚很黑,胡子自顴骨下方開始生長,掛滿了整個臉頰,和頭發連在了一起,頭發肆無忌憚的蔓延,竟然和眉毛連在了一起。
這簡直是個毛人!
擁有如此濃密的毛發有一個明顯的好處,他能完美的掩蓋自己的表情,連他的嘴唇都被胡子蓋住了,以至於他說話的時候都看不到張嘴。
“我們有著與眾不同的能力,不該拿來對付盲鴨,而且還有更大的麻煩等著我們。”
盲鴨,古神信徒對普通人的稱呼,原來這位大叔是同道中人。
胡子大叔看了看那架被幔布蓋住的馬車,道“你聞到了嗎,有血腥味。”
曼達點點頭,他的確聞到了血腥味,但沒有作聲,十二歲男孩的嗓音很容易被人察覺。
曼達轉過臉,看著男孩道“你怎麼來到了這裡?”
“為子爵當短工!”男孩眨著眼睛道,“子爵說他需要短工,給麵包,還給工錢,子爵很慷慨,已經給了我們兩個銀幣。”
兩個銀幣!這句話砸在了曼達的心裡。
這孩子隻有五歲左右,他的母親是個瘦弱的女人,沒有人會雇傭他們當工人。
他們被騙了,為了兩個銀幣賣出了自己。
討人厭的小夥子又開口了“你們隻是奴隸而已,我和你們不一樣,我和那位騎兵大人說過了,我認識字,他給了三個銀幣,我會成為一名書記員,在大人的身邊做事,用他賞賜給我的鞭子,來教訓你們這群該死的奴隸!”
曼達沒理會那小夥子的蠢話,雖然上輩子生活在沒有感情概念的侏羅紀,可他從沒想過人的生命可以如此卑微。
“都是為了生活,我也上當了,”邋遢大叔依舊在用普通人無法察覺的方式說話,“你為什麼會被抓住?”
“我也是為了生活。”曼達敷衍了一句,伸出食指,做了個鬥雞眼。
神力的判斷是準確的,每個人的臉上都浮現了兩個銀幣,比一頭豬還要便宜,在這輛木車的裡的人們隻值這麼多。
“彆亂用神力,”大叔看著外麵的那名騎兵,提醒道,“土牢獵人齊格塞,蓋亞的三階信徒,他能問到你身上的味道。”
地母蓋亞的信徒?位格很高啊,感覺比宙斯還高,而且還是三階,這種遠古大神的信徒需要多少級才能滿階?
曼達收回了鬥雞眼,心下暗道恐怕他早就發現了,不隻是我,也包括你。
紅葉林中的景色很美,殘留的楓葉不時從枝頭上墜落,打著盤旋在風中飛舞,那場麵簡直比油畫還要迷人。
如果是在樹林裡散步,這樣的景象美到無可挑剔,可像現在坐在木籠子裡,讓曼達想起了被關在卡車裡送去屠宰場的豬。
看著太陽偏斜的程度,馬車在森林走了差不多兩個小時,終於抵達了子爵的營地。
在這個時代,步兵和騎兵代表著軍隊裡的兩種階級,步兵是士兵,騎兵是軍官,一名騎兵身邊至少有兩名步兵配合作戰,再加上兩到三名侍從,儼然就是一個作戰小隊的小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