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我神之名!
六月的第三天,消失了將近一個月的史丹利趕著馬車來到了酒館,他為曼達帶來了一個驚喜。
“其實我早就該把金幣送過來了,可薩格蘭鎮出了點小麻煩,那裡的神罰者很強硬,他們殺了領主,占領了小鎮,把那些被打散的神罰者集中在一起,打贏了幾場仗,子爵信不過彆人,讓我親自帶兵去對付他們。”
薩格蘭鎮和牛角鎮隔了三座鎮子,蓋薩克的子爵向那裡派出了軍隊,證明他的勢力範圍已經覆蓋了途中所有的鎮子,據曼達所知,追隨蓋薩克的領主已經超過了十個,作為對抗神罰者的首要人物,他所掌控的勢力甚至可以和侯爵比肩。
“原來是這樣,”曼達點點頭道,“所以你帶來了多少金幣?”
史丹利略微有點尷尬“你一點也不關係戰鬥的結果嗎?”
曼達笑道“要是打輸了,你還能活著回來嗎?”
“說的有道理,”史丹利喝口酒道,“那些神罰者的確很強悍,可就是經驗太少了,這也不怪他們,神罰軍這些年沒打過仗,而我們每年都要和周圍的領主打上一兩場。”
曼達點點頭道“所以你一定帶來了很多金幣。”
“彆那麼急功近利,多學點戰場上的知識對你沒壞處。”史丹利從盤子裡拿出了幾根雞骨頭,分彆代表敵我雙方,認真的講解道
“敵人以為我會和他們硬拚,古神信徒對神罰武士,一階對一階,二階對二階,普通士兵對普通神罰者,可戰場上的事情哪有那麼簡單,天氣、地形、兵種都有很多變數,我用二十個古神信徒加上六十個普通士兵,能擊敗五十個神罰武士加上兩百名普通神罰者,你知道這其中的道理嗎?”
“不知道,”曼達搖頭道,“你到底帶來了多少金幣?”
史丹利一撇嘴,把雞骨頭扔在一邊,歎口氣道“你可真是敗興,我原本以為那些金餐具至少能賣上五千個金幣,可你猜我賣了多少?”
曼達思忖片刻道“至少也能賣三千個。”
“你錯了!”史丹利放聲笑道,“那些餐具被王都的一位王都的富商買走了,一共賺了一萬一千個金幣!”
這番話差點讓曼達跳到了桌子上“所以說,我能得到三千三百個金幣?”
史丹利點了點頭,勾勾手指,讓活屍抬上了三個箱子。
“三千三百個金幣,好好數數。”
“不必數了,難道我還信不過你麼?”曼達打開了箱子,看了一會道,“呃……是三千兩百九十六個。”
史丹利愕然道“你真的數過了?可彆拿我的信譽說笑。”
曼達抿了一口酒“這是奇美拉的天賦。”
史丹利回頭看了看幾個活屍,其中一個活屍從口袋裡拿出了四個金幣。
“真是死性不改!”史丹利怒道,“如果你不是這麼貪心,也不會死在我手上!”
活屍慚愧的低下了頭,曼達笑道“我不是一個斤斤計較的人,更何況我還欠了你兩百個金幣。”
史丹利擺擺手道“我們說好的,你幫我照顧路麗安,那兩百個金幣一筆勾銷。”
曼達搖頭道“談不上照顧,路麗安還幫沃姆治過傷。”
“你留著吧,諸神的時代就要回來了,這是大展宏圖的好機會,想不想和我去戰場上建立一番功業?”
曼達默然許久,微笑道“你知道,我身不由己。”
“差點忘了,你是伯爵的人,”史丹利輕歎一聲,“我明天又要出征了,這次是去蘭埔鎮,拉恩·皮古在那裡集結了一支軍隊,他是個會打仗的,在迪爾國和雲頂國打過神罰戰爭,這才是真正難纏的對手。”
曼達從箱子裡抓了幾把金幣,放在了史丹利麵前“兩百個,數一數。”
史丹利皺眉道“我說了,這是我們之間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