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希裡爾·格蒙,我太想進步了,我從第二紀元開始就一直在奮鬥,我蠱惑一群獸人陪我一起乾掉了尤彌爾。
我跟他們說…
“這個大家夥太想嘗嘗咱們的味道了,它這麼大一個塊頭,遲早哪一天是要吃咱們的,這幾個月來它看咱們的眼神都不對了。”
“所以…咱們必須先下手為強!”
於是,在我的慫恿下我們終於乾掉了這個大家夥,也許是出於茹毛飲血的本能,總之尤彌爾的血液對我們產生了極大的誘惑。
那一天我捧起了那充滿罪孽的血,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口悶響,隻覺得分外甘甜,從那之後我感覺到了自身的變化,表麵的皮毛開始褪去,我開始越來越像是一個——人!
活了個四五十年之後,我終於意識到自己不知道什麼時候變成了長壽種,一開始我們一起在獸人族當中傳道,喝了尤彌爾之血的那些獸人們腦瓜子就像是開了光一樣。
我隻要稍微指點,他們就都能明白意思,甚至一些人還有了自己的小創意。
但伴隨著活得越來越久,周邊的親朋好友接連死去,我意識到了一個嚴肅的問題——一小群異類,在另一個大集體當中,究竟是好是壞?
我們那天會不會被當成異端釘在十字架上,因為某些卑鄙的凡人嫉妒我們的長壽?
不行,我想到了那天尤彌爾倒下時痛苦的嚎叫,此刻卻讓我如芒在背,於是我決定再撒一個謊,隻要這些人心中有野心,那麼這個謊言就一定可以成功。
於是我對這些人說——神賜予我們長壽,我們毫無疑問是神的後代,我們應該遠離城市高居於塵外。
隊伍當中的幾個異鄉人也心動了…
那天我們彼此對視著,在會議桌上,大家都明白了對方的意思。
於是,一拍即合!
我們帶走了大量的精銳族人遷徙,找了塊地方,那是一處群山環繞之地,內部四季如春,群山將風雪阻隔在了外麵。
於是我們決定定居在這裡,並把這塊地方取名叫做——阿斯加德。
當時遷徙過來的有二十個氏族,為了確保我的權力暢通無阻,我開始在阿斯加德內部各種搞事情,今天刺殺一位王,明天又弄死一位。
終於就這樣辛辛苦苦的奮鬥了幾十年,外加研究草藥和獸血的作用,配合延年益壽,我終於熬到了三百多歲。
我也終於把諸王全都弄死了,我的權力已經達到至位,隨後我又建立了極光會這個非凡組織,至此我真正的高居世外了。
這時,和我同時代並且還反對我的賢者都已經被送走了,剩下的都是我的爪牙,於是我決定要顯化神跡。
要想權威不受到侵犯,那就必須顯得越加神秘,我深諳此道。
我開始長久時間的一直待在我的地下研究室當中,也就是後世所說的尼夫海姆,我在這裡研究獸血,沒事會發布命令去獵殺古龍。
儘管這群家夥很難獵殺,但配合上我製造出的大殺器車弩,還是勉強可以獵殺一兩頭的,隻是這群家夥不太好找,也許是氣溫回升的原因,這群家夥們全都躲藏了起來。
但不要擔心,因為在尼夫海姆我發現了幾顆龍蛋,我繼續我的進步之路。
直到某一天,尼夫海姆突然間裂開了…
是的,就是這樣,字麵上的意思,那是一片如同墳墓般死掉的世界,我從那裡帶回來了許多寶貴的知識。
在這個世界當中,我絕對是第一個踏足非凡的。
時間繼續流逝,也許是因為我長久的不出息,阿斯加德王庭當中居然有些人形成了一股反對我的勢力,試圖顛覆我的爪牙。
我一瞧,這可不行,雖然我隻是一個活了幾千多年的老家夥,但不代表我真的有一點老年癡呆。
還好我早就留了一手,真以為黃金寶藏是為了二十王的後代重返王庭?事實上,這是我留的後手,當阿斯加德王庭被顛覆後,我的爪牙們可以借著黃金寶藏再殺回來。
那時我的研究正處於激烈時期,因此我不能直接出麵乾預,而且隻是一群卑微煩人的事情,就這樣的事情我還要出麵乾預的話,豈不是太沒有老祖的逼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