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應該是整個流程中耗時最長的,雖並不繁瑣,單個家族消耗的時間也不多,但這麼多人都走一遍下來,也需要好幾個沙漏時。
而完成了這一步後,他才需要走出城堡,頭戴王冠,高舉戰劍,接受古蒙臣民的歡呼。
當然,若是來了興致,又或者繼任的王者口才不錯,也可以在此來一場對所有凱爾瑪城居民的即興演講,以此聚攏人心,獲得更多的認可和支持。
恩,這最後一項算是保留項目,可有可無。
事實上,大部分凱爾瑪之王的繼任者都不擅長演講,他們喜歡用劍和戰斧與人說話;獲取財富和物資,也更喜歡用的戰爭搶奪,而不是正規交易。
就這一點而言,古蒙一族窮了上千年也不是沒道理的。
繼任大典這一套流程,自成型開始,奧多亞克家族已經用了很多年,有數十代王者都是這麼乾的。
按照彩排,阿蒙也得這麼乾。
但此時,當紅龍徘徊在城堡上空,當阿蒙看到那城堡外的廣場上,好似如山如海般的子民彙聚,他們高舉著火把,望著古堡時,他突然改變了想法。
隻是動念之間,紅龍奧特拉斯已經仰天咆哮,龍吟之聲響徹夜空和大地,也吸引了所有人的矚目。
即使是議事大廳內的眾人和會議室內的夏普老爺等人,也都被驚動,他們迅速的走出,並仰望天空。
天空,紅龍奧特拉斯在盤旋三圈後才落下,他直接落到了廣場前方,無數人本能的退開,留出一個空隙。
那龐大沉重的龍軀落地,整個廣場為之震顫,而後紅龍挺起身軀,高揚起頭顱,讓阿蒙在眾人麵前越發清晰。
此時的阿蒙其實顯得有些落魄,衣衫淩亂,還染著片片血跡,有些地方還有雷劈的焦黑痕跡。
但當他傲然立在紅龍頭頂,俯瞰四方時,那傳奇的氣度油然而生,甚至讓人無法直視。
阿蒙也沒有廢話,他隻是抬手,將帶回來的東西拿過,自顧自的抽出一根,反手丟下。
以他的實力,自然不需要用多大的力氣,那好似標槍一般的東西就已經插入了廣場前的磚石中,一震抖動,有旌旗在風中招展。
雖然混雜了泥土和血祭,帶上了硝煙的味道,但上麵的圖案依舊清晰傳神。
那是振翅高飛的雄鷹。
那赫然是色雷斯人最大的部落,雄鷹部落的旗幟。
緊接著,阿蒙有抽出一根,直接投下,展開,旗幟上繪製的一頭仰天長嘯的暴熊。
那是暴熊部落的旗幟。
就這樣,眾目睽睽之下,阿蒙一根根的丟下去,不一會兒,足足二十三根,色雷斯人大大小小二十三個部落的旗幟,都已經插在了廣場地上。
這就是阿蒙離開前讓凱特統領收集的,潰退的三十萬色雷斯人自然不止這二十三個部落,但臨時收集的就這麼多了,不過,已經夠用了,甚至,比摘了大巫祭的腦袋回來,更加好用。
做完這些,阿蒙才緩緩抬頭,目力所及,看著如山如海的古蒙臣民,開口“我叫阿蒙·奧多亞克,或許並不算熟悉,但大家應該都知道我。
我將是這一片大地的新主人,你們即將追隨的王。”
“當我知道我的父親,偉大的哈卡斯王將王座傳給我時,我也很吃驚,那時,我就在想,怎樣的賀禮才能夠配得上這偉大時刻?
於是,我帶著雙足飛龍騎士團出發,日夜兼程,跨過數百裡的荒原,殺入色雷斯人的領地。
於是,我帶領著古蒙北征軍團,一舉擊潰三十萬色雷斯勇士,斬首無數,並帶回了這二十三麵旗幟作為見證。”
“我以這一場酣暢淋漓的大勝,作為賀禮,送給我自己,也送給你們。”
“以此,我隻是想告訴你們,未來,我將帶領你們從一場勝利,走向另一場勝利!”
“古蒙一族,終究有無儘榮耀加身!!!”
“而我們,終將成為這北地萬裡疆域的,真正主人!”
阿蒙的聲音洪亮且堅定,在傳奇力量的加持下,好似響在每個人的耳畔,說到最後,更有莫名的滂湃激昂蕩漾在所有人心中。
阿蒙毫不掩飾自己的野心,也用這場大勝和野心,點燃了所有人的心中熱血。
於是,他的聲音剛落,就有山呼海嘯一般的歡呼聲傳來。
初始還很淩亂,但越到最後,越是整齊。
他們喊得是,阿蒙王!
這一刻,阿蒙站在紅龍奧特拉斯的頭頂,緩緩伸出雙手,仿佛要擁抱世界,他目光微閉,感受著那種澎湃的熱血在體內激蕩,也忍不住又片刻的沉迷。
這感覺,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