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漢自建立以來,由於對王氏高麗搞了兩次海上大襲擾,於是東京城的說書人緊跟時事,開始編撰起了唐朝征高句麗的故事和話本。
《薛仁貴東征話本》就成為從東京城流傳小半個天下的故事,話本故事嘛,為了迎合市民的口味,在正史的記載上多有闡發。
比如《舊唐書》記載薛仁貴跟隨唐太宗攻打高句麗的安市城,喜歡穿白衣,持畫戟,張弓衝殺在前,唐高宗時薛仁貴在石城麵對善射的高句麗賊將,不帶任何武器,“單騎直往衝之,其賊弓矢俱失,手不能舉,便生擒之。”
話本便演義成了薛仁貴赤手空拳奪賊將武器弓矢反殺之,這個故事傳到河北,盧俊義甚是喜歡,故而這一仗他一激動,便想要模仿。
誰讓高永真自報家門說是渤海人,渤海人與高句麗有那麼一點點聯係呢?
隻是高永真實在太弱,一合就被盧俊義赤手奪槍給反殺了,但是在金兵眼中,這他娘的還是人嗎?能在完顏宗望身邊為將,高永真一點兒也不弱好吧?
盧俊義甚至還有功夫跳下馬來,將高永真的首級割了,懸在馬前,牽了高永真的戰馬,回身提起鐵槍,緩緩返回陣前。
看情況,金兵那裡必然再不敢有將領出戰,連殺二人,盧俊義很知足了!
猛將的示範作用是巨大的,漢軍們紛紛舉起武器狂呼,唐斌滿眼都是羨慕,這樣的臨陣殺賊他也能做到啊!
“殺!”既然對麵金兵再不敢派出將領相鬥,唐斌自然不會放過這麼好的機會,當即揮騎壓了上去。
完顏宗望滿嘴都是苦澀,弟弟完顏宗傑被盧俊義一箭射得重傷,怕是活不了了,眼看漢軍數千騎兵緩緩壓上,他也隻能迎上去。
鬥將鬥不過,難道大軍混戰還打不過?一萬對五千,優勢在我啊!
唐斌帶領的三千禁軍騎兵,是北衙禁軍之精華,是新漢建立後,從山東、陝西兩大行省招募而來的良家子,山東向來有養馬的傳統,陝西是前宋西軍大本營,故而民間善騎馬的青壯很多。
而盧俊義的中山都督府騎兵,主要來自中山、真定二府,這個地方自古就從不缺乏騎兵。
新漢軍製明確,軍法嚴格,軍訓充足,軍功賞賜分明,再加上盧俊義一番表演,漢軍士氣大盛,便縱有萬人敵軍,漢軍也渾然不懼。
於是盧俊義為鋒矢箭頭,鄧飛次之,唐斌壓後,五千漢騎便對著金兵發起了一波接連一波的衝擊。
鄧飛是梁山頭領中最熱心腸、能急人所急的好漢,王倫信任他,故而他與唐斌一樣,都被調回京師統領兩衙禁軍,這一次王倫為了讓他立功,便讓他與唐斌一起領兵北上。
此前鄧飛每戰必衝殺在前,不顧生死,故而是梁山時期少有常受傷的頭領,對此王倫很是擔心,猛將的示範作用必不可少,但不到危急時刻,還是不要過於衝動。
故而他對鄧飛多有要求,但這一仗盧俊義的表現讓所有漢騎都熱血沸騰,鄧飛也不例外。
盧俊義在前麵衝殺過去,鄧飛作為第二陣,也衝在鋒矢前列,他的主武器也是一杆長槍,但副武器卻沒有選用鐵骨朵、狼牙棒之類的鈍器,而是仍舊選用了一根鐵鏈。
瞅準時機,一鐵鏈甩過去,攻擊力不比鐵骨朵差,也算是戰場上的冷門兵器了。
此時鄧飛便迎上了對麵一員金將,他猜測或許是個謀克,看到對方氣勢洶洶地持一杆狼牙棒迎麵砸來,鄧飛藝高人膽大,不用鐵槍去接,而是一鐵鏈甩了過去。
狼牙棒長度短,鄧飛的手一抖,那鐵鏈便如同毒蛇一般,狠狠抽打在金將的腦袋上,直接將頭盔抽飛,連帶著半個腦袋也被削掉了。
看到鐵鏈上沾滿了紅白之物,鄧飛收回鐵鏈,持槍向著第二個奔來的金國騎兵刺去。
在他身後,唐斌發起了第三陣衝鋒,他根本沒有留任何預備隊,因為原梁山步兵第十四營的劉贇、薛鬥南已經被郝思文派來,正在來援的路上。
劉、薛二將繼承了江南人善射的傳統,部下雖然都是弩手,但漢軍推廣了騾馬,變成了騎馬的步兵,機動性也不差。
史文恭當初在容縣與金國的第一戰,讓所有的新漢邊軍將領們都明白了一件事:遇到女真兵時,一定要敢衝敢殺。
故而盧、唐兩部五千騎兵分為三陣,對金國大軍發起了波浪式衝鋒,一番對衝結束後,漢騎立刻短途小範圍內迂回調轉,再次氣勢洶洶地向金國騎兵衝來。
金國一向號稱騎兵能衝一百合,這種騎兵的混戰,女真人往往喜歡依靠其堅韌,不知疲倦地對衝,一直衝到敵人堅持不住為止,一旦敵軍氣泄,那麼女真騎兵便開始大規模地追殺造成殺傷。
似這種騎兵的對衝,隻要陣型不亂、士氣不跌,在對衝過程中的傷亡並不大,戰爭的傷亡往往是在追擊戰中大規模出現的。
於是漢騎與女真騎兵就在這一片小小的平原上來回對衝了二十餘合,完顏宗望原本對女真本部騎兵的信心也越來越弱。
上一個敢跟金國女真騎兵如此對衝的騎兵,大約要到十餘年前,他跟隨父親完顏阿骨打在按出虎水起兵反遼時,遇到的遼國精銳騎兵了。
本以為南人懦弱,誰曾想漢騎也居然如此生猛,這種認知上的反差,讓許多女真騎兵開始慌亂了起來。
兩支騎兵都是精銳,甚至誇一句是眼下這個世界上最強悍的騎兵也不為過,雙方的武器裝備都很精良,漢騎比女真騎兵強一點的地方,是投入了三眼火銃,但一合對衝完畢後,火銃也變成了鐵骨朵,火器的優勢被女真騎兵以其悍勇強行抹平。
盧俊義仍舊衝殺在最前列,高永真的首級仍舊垂在馬頭前,他攜帶的軟杆騎槍已經用完了,弓箭也射去了多半,看到對麵的金兵仍舊不曾崩潰,便是盧俊義也不由得佩服。
殺的就是這些敢戰的金狗!
盧俊義甩去衣袖中的血,用披風擦了擦臉,手一抖將長槍上的鮮血抖去,一夾馬腹,又向金兵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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