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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新官上任(3)(1 / 1)

梟起傳!

按製,明軍每個月有兩次大閱,衛所軍會進行各項軍械器具的操練,上官也會考較兵丁武藝技藝,舉行各種比賽,上者受賞,下者受罰。從隆慶時起,清軍禦史還會趁著月尾的大閱清丁、清屯、清運軍、清班軍、清科派、清月晌、清鹽法,萬曆時,還要核勾補、核比試、核薦介、核警報、核功罪、核邊功、核月糧、核邊儲。因此,大閱實在是每個衛所都被極儘重視。

但從嘉靖後期開始,衛所軍製敗壞愈加嚴重,募兵興起,後來漸漸成為定例。自天啟後,國家有邊事,幾乎全調營兵。雖然營兵和衛所軍沒甚關係,但大部分營兵軍官都由衛所軍官出任,因此,每月兩次大閱的規矩也被帶到了營兵。比起如今已經變成老弱病汰的衛所軍糊弄上官的把戲,營兵的大閱更貼近最初設置的真意——訓練士兵,熟悉同僚,增強部隊的戰鬥力。

李永仲投軍之前剛剛結束了一個大閱,第二次大閱就快來臨。陳明江這幾日彆的不乾,待在帳篷裡向他詳詳細細地解釋大閱當中要考核的內容“氣力,武藝,射箭,槍法,刀法,陣法,鳥銃施放,”他想了想,又加了一句“車炮營的人還要考火炮。”

“這裡頭,彆的倒好說,但兄弟們從來不練射箭,也從來不練刀法。”李永仲這回是真的覺得棘手,他在紙上將幾項內容一一寫下,然後一項一項來對“氣力倒是不礙的,隻是武藝上頭,恐怕到時候隻能是我或者周泰,曹金亮,哦,還有明江你能上,其餘兄弟們練的俱是六尺大槍,”他又劃掉一項,然後捏了捏鼻梁,看向所剩不多的幾項“陣法……咱們丁隊入營不久,這項想必是不用的,鳥銃……”李永仲停下筆,忽地扭頭問陳明江“你說,用前些時日從庫裡頭領出來的鳥銃如何?”

“把總,屬下倒是覺著,咱們用自己的火銃更好些。”陳明江顯然知道李永仲這麼問的原因,他耐心地同李永仲道“若是先前咱們沒顯出能耐倒也罷了,但據說侯軍門此次大閱是必到的,之前軍營裡頭就有人風言風語地傳說些那日咱們顯字營遇襲的事,再有咱們前幾天操練火銃並不曾避人。恐怕……”他猶豫片刻複道“這事情瞞不得人。”

“若真瞞不住倒也算了……”李永仲不是很擔心這個問題——他的武器製造基地根本就不在貴州,更不在敘州,藏在富順的山頭裡,沒有當地人,誰找得到?再說明末營兵製度兵為將有,隻要自己不願意,旁人討要不著也隻能是乾瞪眼。

隻是到時關係不甚好處。

罷了。李永仲自失一笑,難不成他還真要友愛同僚,混作一氣?不是一路人,便不要勉強湊做一處。彆人難受,他自己也憋屈。

主意一定,李永仲便吩咐道“明江,目下你沒有職司,這幾日先到小七那哨裡去,等大閱結束,再跟曹副隊(在陳明江履職之前,曹金亮暫時兼了乙哨的哨長)去哨裡呆幾天。一麵是熟悉熟悉咱們隊裡的人,另外麼,便是帶一帶小七,教教規矩,他於規矩上頭還不大熟。”

因大閱就在眼前,明軍各營俱是忙碌起來,兵士們正是氣血方剛的年紀,見天舞刀弄槍,衝突摩擦也比之前更多。陳顯達的顯字營算是難得聽令的兵,但就這樣,亦有幾個兵丁乾犯軍法,兩個打了三十軍棍,另一個被軍法官判了個插箭遊營,最後還是陳顯達靦著老臉卻求了情,最後軍法官以大戰在即,記在賬上以觀後效了事。

帶著一肚子火回營之後,陳顯達尤是氣不過,乾脆將一乾軍官提到麵前打算好好敲打一頓,發現竟然沒見丁隊把總——也就是他自家女婿。一時間真是惱怒非常,壓著火問了一句“李把總上哪裡去了?怎地也無人報我!?”

軍官們噤若寒蟬,還有幾個素來見不得人好的心裡尤其舒爽,都以為李永仲威風這麼些日子,現在該當挫挫他的銳氣。中軍官崔州平何等聰明的一個人,一眼瞥見那幾個未曾藏好的臉色,便曉得在打什麼主意。見狀皺皺眉頭,上前一步平平淡淡地道“千戶,李把總今日一早便帶著丁隊出城,說是午後方回,算算時辰,也差不多該到了。”

“帶著丁隊?他帶著幾十號人出城乾甚麼?”陳顯達正在氣頭上,聞言隻覺竟無一項合意,是以火氣更大,冷哼一聲道“他一個好好的官軍把總,不好生訓練士卒,鎮日裡頭帶著人往外跑!成何體統!明江!”他叫了一聲方憶起義子已被他調到女婿身邊,不得不改口另叫一個親兵“你去營門前守著,若是看見李永仲回來,叫他馬上給我滾來中軍!”

陳顯達的怒氣顯然無法傳遞給已經離城十幾裡地的李永仲。雖然明軍營地裡便有一個極大的校場,但李永仲還是願意帶著丁隊往城外走。一則這算是明朝版拉練,二則,丁隊的許多戰術同明軍似是而非,一旦旁人問起來要解答實在是太麻煩,而來自後世的李永仲本質上是一個極度討厭麻煩的人。

還是護衛之時定下的條例被李永仲同曹金亮兩人商量時候略作修改,成為了丁隊的軍法規矩。大體上和從前沒有什麼變化,細節處還是做了調整。比如野外武裝拉練從隻帶軍械改為帶全副裝備。也就是說,除了每人的火銃,大槍,還有鋪蓋,盔帽,半袖罩甲,備用的鞋和軍服,匕首,火折子,裝水的葫蘆,銅飯盒(裡麵有一雙筷子),還有傷藥繃帶等等,這些被分門彆類的裝進一個粗麻背包當中——這是李永仲為數不多的“發明”之一。

在嘉靖唐順之的《武編》一書中就以“邊軍勞苦”為題說,稱“各邊軍士役戰,身荷鐵甲、戰裙、遮臂等具,共重四十五斤,鐵盔、腦蓋重七斤,頓項、護心鐵、護肋重五斤,弓撒、箭袋重十斤,腰刀三斤半,蒺藜、骨朵重三斤,箭筒一斤,戰勾連綿皮上下衣服共八斤,通計八十八斤半。”

這個數據當然是極限數值,縱是嘉靖時許多兵士的負重也達不到這個數字,更彆提現在。但通常來說,在全副武裝之後,一個營兵的負重在五十到六十斤左右。而丁隊的兵士的負重則與近現代士兵相似,除了武器之外,一個包裹就裝走了全幅身家。當初在經過嚴格的計算之後,這個重量被限定為五十斤。

當丁隊的兵士們終於能夠放下背上沉重的背包之後,他們在軍官的命令中首先兩兩互助做起了肌肉的放鬆——這並非來自李永仲,而是古代已經總結出長時間運動之後一定要放鬆肌肉以防乳酸堆積的道理,在軍中更算是人人皆知的常識。不過與其他明軍的隨意相比,丁隊將之製度化,並像其他許多雖然有用但不知道來曆與原因的規矩一樣寫進了丁隊的規章當中,成為人人都必須遵守的規則。

按照前一晚曹金亮與劉小七和陳明江三人擬出的練兵計劃,今天丁隊應該進行的是小組刺殺訓練與分組對抗刺殺。所以,當兵士們做完放鬆之後,什長們的口令便此起彼伏響起,分彆帶開訓練。

陳明江已經看過了丁隊幾次的訓練,但他每一次都會被這種奇特的訓練方式所吸引——兵士們首先在軍官的要求下反複練習槍術的分解動作,然後確定每一個人都確實牢記了動作之後,才開始練習連續動作。雖然明軍中也有類似的訓練,但幾乎沒有誰的訓練要求有李永仲嚴格他要求兵士刺出的每一槍都必須大體在同一個位置。

“這樣不是呆板了?”陳明江曾經看過一個在檢查時沒有達到標準的倒黴鬼被罰回營之後練刺槍三百回,他不解地問李永仲“這戰陣之上,變化萬千,難道每一回兵士都能刺得恰到好處?仲官兒練兵,也太苛了些。”

李永仲曾經同曹金亮等三人說過,軍營裡頭就算了,但出了軍營,可以管他直接叫仲官兒,“那把總聽著哪有仲官兒親熱?”

聽陳明江如此發問,李永仲笑笑,扭頭朝正在帶領兵士練槍的劉小七喊了一聲“小七!”

劉小七立刻停下手上動作站好,向手下兵士發令道“收槍!”看全哨官兵持槍立正之後才利落地一個轉身跑到李永仲麵前,打了一個軍禮,躬身抱拳一禮,大聲道“屬下到!”

“你去,拿兩根去了槍頭的杆子過來!”他吩咐道,“大家夥兒也先歇一歇,陳哨長心內有個疑問,咱們練槍的要求為甚麼是萬槍出隻一眼?今日我同陳哨長耍一耍,也叫大家看一看,咱們定下的要求究竟有沒有道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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