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一、義利觀的哲學溯源:從天命到人性的探索
一)商周時期的義利萌芽:天命與德政的交織
在河南安陽殷墟的考古現場,考古學家們小心翼翼地清理著層層甲骨,那些鐫刻其上的“羛”字,如同穿越三千年時光的文明密碼。殷商時期,祭祀被視為溝通天人的神聖儀式,商王通過灼燒龜甲獸骨,根據裂紋走向占卜吉凶。甲骨卜辭中常見“王其田,亡災?”“帝降若諾)?”的記載,反映出當時人們堅信田獵收獲、戰爭勝負等利益獲取,皆取決於是否遵循天命。在這種觀念下,違背天命的行為不僅會招致災禍,更被視為嚴重的不義之舉,會受到神靈的懲罰。
西周建立後,周人在繼承殷商天命觀的基礎上進行了深刻革新。1963年出土於陝西寶雞的何尊,其內壁銘文中“唯王初壅,宅於成周。複稟王禮,賜貝十五朋”的記載,不僅是周成王營建成周的曆史見證,更揭示出“以德配天”的治國理念。周公旦製禮作樂,將“義”從單純的宗教儀式規範,轉化為涵蓋政治、倫理、經濟等各方麵的社會準則。《尚書?康誥》中“惟命不於常,汝念哉!”的告誡,強調天命並非永恒不變,統治者唯有以“敬天保民”的仁德治理國家,方能獲得天命眷顧。這種將“義”與“德政”緊密結合的思想,使“義”成為衡量利益獲取是否正當的首要標準,也為後世儒家義利觀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礎。
二)孔子的義利革命:從天道到人道的轉向
春秋時期,禮崩樂壞,諸侯爭霸,社會陷入“上下交征利”的混亂局麵。各諸侯國為爭奪土地、人口和財富,頻繁發動戰爭,傳統的義利秩序遭到嚴重破壞。孔子目睹“八佾舞於庭”的僭越亂象,深感恢複社會秩序的緊迫性。他在杏壇講學,以“有教無類”的理念廣收門徒,打破了“學在官府”的壟斷,將“義利之辨”從天命神學引入人性領域。
在《論語?裡仁》中,孔子提出“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這一論斷並非簡單的道德評判,而是對人性本質的深刻洞察。孔子認為,君子以“義”作為行為準則,追求符合道德規範的價值;小人則沉溺於物質利益,忽視行為的正當性。他進一步闡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論語?裡仁》)承認人對利益的合理需求,但強調必須通過“義”的途徑獲取。
在周遊列國時,孔子多次麵臨利益誘惑。衛靈公許以高官厚祿,前提是他放棄自己的政治主張,孔子毅然拒絕,踐行“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論語?述而》)的信念。在陳絕糧時,弟子們饑腸轆轆,甚至對人生信念產生動搖,但孔子依然堅持講學,以實際行動詮釋了對“義”的堅守。這種身體力行的示範,賦予“義利之辨”強大的生命力,使其成為儒家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孟子的義利深化:人性本善的理論建構
孟子繼承並發展了孔子的義利觀,將其與“性善論”相結合,進一步深化了儒家義利思想的理論體係。在與梁惠王的對話中,孟子直言“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旗幟鮮明地強調“義”應優先於“利”。他認為,人天生具有“四端”之心,其中“羞惡之心,義之端也”,這種道德本能使人們能夠辨彆行為的是非善惡。
當麵臨“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抉擇時,孟子主張“舍生而取義者也”《孟子?告子上》),將“義”提升到超越生命的崇高地位。在《孟子?滕文公上》中,他提出“有恒產者有恒心,無恒產者無恒心”,承認物質利益對民生的基礎性作用,但強調統治者應通過“製民之產”“薄稅斂”等“義政”,保障百姓的合理利益。孟子還以“五十步笑百步”的比喻,批評梁惠王隻關注軍事利益,而忽視百姓疾苦的做法,指出真正的治國之道在於行仁義、施德政。這種將個人道德修養與社會治理相結合的思想,使儒家義利觀成為完整且具有實踐指導意義的理論體係。
二、曆史長河中的義利實踐:治世與衰世的鏡像
一)漢唐治世:義利平衡的典範
漢文帝劉恒的治國實踐,堪稱義利平衡的楷模。他在位期間,多次下詔廢除苛政,減輕田賦,將“義”落實為“忠”於百姓的責任。公元前167年,齊太倉令淳於意獲罪,其小女兒淳於緹縈上書願為官婢替父贖罪,漢文帝被這份孝心與勇氣打動,不僅赦免了淳於意,更借此契機推動刑法改革,廢除肉刑。這種“哀憐悲其意”的寬恕之舉,既彰顯了仁德,又穩定了民心。
在經濟上,漢文帝推行“與民休息”政策,開放山林川澤供百姓漁獵樵采,在保障國家稅收的同時,促進了民間經濟發展。據《史記?平準書》記載,當時“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呈現出一派繁榮景象。漢文帝還以身作則,生活簡樸,在位23年,宮室、苑囿、車騎、服飾等都沒有增加,為天下百姓樹立了節儉的榜樣,實現了義與利的良性互動。
唐代貞觀年間,魏征以“忠”諫聞名,他多次提醒唐太宗“居安思危,戒奢以儉”。唐太宗虛心采納諫言,推行均田製、輕徭薄賦,保障農民利益;同時完善科舉製度,打破門閥壟斷,為寒門子弟提供晉升通道。在民族政策上,唐朝推行“華夷一體”,文成公主入藏,帶去先進的技術與文化;大量任用少數民族官員,如突厥人阿史那社爾為將領。這些舉措既維護了國家統一,又促進了民族融合,展現出超越狹隘利益的大義。
魏征病逝後,唐太宗感慨“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這種君臣之間基於道義的良性互動,為“貞觀之治”奠定了堅實基礎。在貞觀年間,社會穩定,經濟繁榮,文化昌盛,史載“海內升平,路不拾遺,外戶不閉”,成為中國曆史上義利平衡、國家治理的典範時期。
二)宋明衰世:義利失衡的警示
北宋王安石變法時期,圍繞“義利之辨”展開了激烈爭論。王安石主張“理財為方今先急”,推行青苗法、市易法等改革措施,試圖通過國家乾預經濟增加財政收入,以解決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麵。然而,變法在執行過程中,部分官員為追求政績,強行攤派貸款,導致百姓負擔加重。一些地方官府在青黃不接時,不論百姓是否需要,都強製他們借貸,還款時還收取高額利息,使得許多農民陷入債務困境。
司馬光等保守派激烈反對,認為“義者,天下之公利”,指責王安石“興利之臣,專以聚斂為務”。這場爭論本質上是如何平衡公利與私利、長遠利益與短期利益的衝突。王安石強調通過“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來實現國家富強,但在實踐中忽視了百姓的實際承受能力;司馬光則更注重維護傳統的義利秩序,擔心變法會破壞社會穩定。最終,變法因義利失衡引發社會動蕩而失敗,北宋的統治危機也進一步加深。
明朝中後期,商品經濟繁榮,但官場腐敗盛行,義利觀嚴重扭曲。張居正改革雖一度振興國勢,但未能從根本上扭轉“爭權奪利”的風氣。萬曆年間的“國本之爭”,持續長達15年之久,群臣圍繞太子朱常洛與福王朱常洵的儲位問題爭執不下。內閣首輔申時行、王錫爵等重臣卷入其中,為了迎合皇帝或維護自身利益,不惜違背道義。
在這場爭鬥中,甚至出現官員因直言進諫被“廷杖致死”的極端情況。例如,萬曆二十年,禮科給事中薑應麟上疏請立朱常洛為太子,觸怒萬曆皇帝,被貶為廣昌典史。這種“以利代義”的政治生態,嚴重消耗了明朝的統治根基,導致朝廷內部黨爭不斷,社會矛盾激化,最終明朝在內憂外患中走向覆滅,為後人留下了深刻的教訓。
三、義利觀的現代性轉化:困境與突破
一)市場經濟中的義利衝突
在全球化背景下,市場經濟的逐利本性與傳統義利觀產生了激烈碰撞。某互聯網企業為追求用戶增長,利用算法推送低俗、虛假信息,導致青少年沉迷網絡。該企業通過分析用戶的瀏覽習慣和興趣偏好,精準推送吸引眼球的內容,儘管這些內容可能包含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但為了獲取流量和廣告收益,企業對其視而不見。這種行為不僅嚴重影響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也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
部分金融機構為獲取高額利潤,設計複雜的金融衍生品,最終引發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一些投資銀行將次級住房抵押貸款打包成證券出售,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刻意隱瞞風險,誤導投資者。當房地產市場泡沫破裂,大量次級貸款違約,引發了連鎖反應,導致全球金融市場動蕩,無數企業倒閉,大量人員失業。這些現象反映出單純追求經濟利益而忽視社會責任的弊端,凸顯了市場經濟中義利衝突的嚴峻性。
中國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也曾麵臨義利抉擇。某中資企業在非洲承建基礎設施項目時,起初因忽視當地勞工權益保障,引發當地民眾不滿。企業為了趕工期、降低成本,安排當地工人長時間高強度工作,且工資待遇較低,還缺乏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這一做法引起了當地工會和民眾的強烈抗議,項目推進受阻。企業及時調整策略,增加當地員工培訓,提高工資待遇,改善工作條件,並投資建設學校、醫院等民生工程。通過這些舉措,企業不僅贏得了當地政府和民眾的信任,也為企業樹立了良好形象,實現了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雙贏,展現了正確處理義利關係的重要性。
二)職場倫理的重構實踐
日本稻盛和夫創立的“阿米巴經營模式”,將“敬天愛人”的哲學理念融入企業管理。每個阿米巴小組都是獨立核算的經營單元,但成員以“忠”於集體目標的責任感自主經營。當不同小組在資源分配上出現分歧時,通過協商與換位思考達成共識。例如,在京瓷公司,當兩個阿米巴小組對某項原材料的分配產生爭議時,他們不會單純從自身利益出發爭奪資源,而是共同分析生產需求和整體利益,以尋求最優解決方案。
這種模式使京瓷在多次經濟危機中保持穩健發展,其“利他”的經營哲學,與儒家“君子成人之美”的義利觀不謀而合。稻盛和夫認為,企業經營的目的不僅是追求利潤,更要為員工、客戶和社會創造價值,這種理念為現代企業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中國海爾集團推行的“人單合一”模式,鼓勵員工將個人目標與用戶需求緊密結合。當用戶反饋冰箱門封條密封性不佳時,研發團隊迅速響應,不僅在48小時內推出改進方案,還主動回訪用戶,確保問題徹底解決。此外,海爾內部倡導“容錯文化”,對於創新過程中的失敗給予寬容,以“恕”道激發員工的創造力。
在海爾的“人單合一”模式下,員工不再是被動的執行者,而是主動的創業者,他們以滿足用戶需求為導向,積極創新,實現自身價值的同時,也為企業創造了更大的利益。這種將用戶利益置於首位的做法,體現了新時代的義利平衡,為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贏得了優勢。
四、跨文化視角下的義利之辨
一)西方倫理的義利探索
康德的義務論倫理學強調“人是目的而非手段”,認為道德行為應基於純粹的義務,而非功利考量。這種思想與儒家“君子喻於義”在強調行為的道德自主性上存在相通之處。康德認為,一個行為的道德價值不在於它所產生的結果,而在於行為者的動機是否符合道德法則。例如,幫助他人不應是為了獲得回報或讚譽,而應是出於對道德義務的尊重。
然而,西方功利主義學派主張“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將利益最大化作為行為準則,這與儒家“義以為上”的價值觀形成鮮明對比。功利主義者認為,隻要某個行為能夠帶來總體利益的最大化,即使它可能違背某些個體的權利或道德原則,也是正當的。例如,在某些極端情況下,功利主義者可能會支持犧牲少數人的利益來換取多數人的幸福,這與儒家強調的尊重每個人的尊嚴和權利、追求義利和諧的思想有所不同。
在企業管理領域,西方“利益相關者理論”主張企業應兼顧股東、員工、消費者、社區等多方利益,這與儒家“達則兼濟天下”的思想不謀而合。例如,美國的巴塔哥尼亞公司將環境保護作為企業的核心使命,不僅推出可回收的戶外服裝,還將部分利潤捐贈給環保組織。該公司認為,企業不僅要對股東負責,還要對環境和社會負責,通過這種方式,實現企業與社會的共同發展,體現了超越單純經濟利益的價值追求。
二)宗教文化中的義利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