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中的嚴刑拷打並未發生,馬千裡露出冷笑,透著輕蔑,暗忖:隻要我咬死了不承認,你能奈我何?
他在牆壁上畫一隻鳥,又畫一匹馬,寫下“逃出生天”幾個字,眼眸裡依然燃燒野心,時不時就轉頭觀察獄卒的動靜,想找機會越獄。
獄卒恰好怕這些犯人出幺蛾子,時不時就巡視一圈,順便罵幾句:“狗東西,老實點!”
“否則刑具伺候!”
獄卒和犯人互相看不順眼。
獄卒罵得囂張,犯人在背地裡小聲唾罵:“呸!你才是狗,狗腿子,老子是你爺爺……”
事實上,處在牢房這個地方,誰也彆想舒舒服服。
——
天亮後,官府張貼新告示。
街上的百姓跑過來圍觀,七嘴八舌地議論。
“縣令今天要開堂公審泉水村命案。”
“我恰好有空,等會兒去瞧瞧。”
“是不是審滅門案?我等會兒要對殺人犯扔臭泥巴!”
“好像不是滅門案。”
“聽說滅門案的凶手都抓住了,為啥不審?”
……
提著菜籃子路過的人,都要過來打聽幾句,一傳十,十傳百……
上午正式開堂公審時,圍觀的人群如同一片汪洋。其中,有些人甚至是被騙過來的,以為審的是滅門案。
對於那種重大的案子,大家就像見證曆史一樣,生怕錯過。
等案子審好一會兒之後,他們才後知後覺地發現,這是掛羊頭賣狗肉,此命案非彼命案,今天的命案隻是小案子而已。
有些人失望地離開。
有些人心想:反正來都來了,乾脆聽完再走,免得白跑一趟。
由於案情簡單,何憨憨案在中午之前就審理完畢,當場宣判。
李居逸身穿官袍,頭戴烏紗帽,莊嚴地宣布,本案並非故意殺人,而是過失致人死亡,凶手何憨憨認罪態度誠懇,有悔過之心,且有泉水村全村人聯名求情,因此輕判。
何憨憨被判七年徒刑,賠償死者父母和兒子一共六十兩銀子。其中,死者父母接受四十兩,死者兒子接受二十兩。
死者兒子去邊關參軍,不在本地,賠償之事暫且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