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錢!
他也要賺錢!
白彥路打給了星探,沒想到星探真的要簽他。
並且還要給他五萬塊錢的簽約費。
白彥路不敢相信。
一萬塊錢對他來說就是天文數字了。
公司給了他五萬!
所以,白彥路毫不猶疑地簽下了十年的賣身契。
並且,以後的酬勞——他二,公司八。
後來,白彥路才知道自己簽的合約有多不平等。
但他從未後悔過。
他終於有了錢能回饋家裡人。
他開始瘋狂拍戲。
一邊拍戲,一邊跟著表演老師學習,還得兼顧學校的課程。
很累,但很充實。
由於公司的照顧,白彥路接到的角色戲份都挺多的。
第一次見到溫霜,是他們倆一起拍的一部武俠片。
他十九歲,溫霜二十二歲,比他大三歲,卻比他早入行六年。
他入行的時候,溫霜已經是圈內小有名氣的小花旦的。
她生得漂亮,又拚命,白彥路聽說了她的事跡,也跟旁人一樣,尊稱她一聲溫老師。
溫霜的態度,始終是極其冷淡的。
白彥路也不甚在意。
這個圈子裡拜高踩低的人多了去了。
他們合作的第一部戲,除了拍戲以外,兩人沒有任何交集。
直到劇組去商場路演,溫霜被瘋狂粉絲嚇壞,他站在旁邊,幫了她一把。
事後,溫霜跟他表達了謝意,並且送了他一份禮物。
兩人並沒有因為這次的事件有更多的牽扯。
白彥路怎麼也沒想到,溫霜這個名字,居然會出現在他戶口簿妻子那一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