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故事都圍繞著衝突和對抗展開。
首先,要明確角色的目標,這是故事的起點。
然後,設置阻礙其實現的障礙,這些障礙就是衝突的體現。
角色如何克服這些障礙的過程,就是故事的核心內容。
沒有衝突,就沒有行動。
沒有行動,就無法充分展示人物的性格、品質和能力。
沒有生動鮮活的人物,故事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雖然說起來容易,但具體要在哪裡描寫對立與衝突呢?
如果把一個故事分為三幕。
那麼第一幕主要是交代背景,讓讀者了解故事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等基本信息,為後續的衝突埋下伏筆。
第二幕則是衝突的高潮部分,主人公會遭遇各種各樣的困難和挑戰,不斷地掙紮、奮鬥。
在這個過程中,主人公憑借自己的意誌做出某種選擇,一旦采取行動,情節就會像一列飛馳的火車,不斷向前推進。
是勇敢地接受變化,還是懦弱地逃避,不同的選擇會帶來不同的結果。
當角色努力克服恐懼,在困境中不斷成長時,讀者就會產生強烈的共鳴,仿佛自己也置身於故事之中,與主人公同呼吸、共命運。
第三幕則是解決衝突的階段,主人公會運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氣,戰勝困難,實現目標。
如果你在創作小說故事時,不知道該寫什麼來豐富劇情或呈現角色,不妨從對立與衝突出發來構思小說故事。
無論你將角色的外貌、屬性或背景塑造得多麼細致入微,小說故事的本質還是在於角色遭遇了什麼樣的對立與衝突,以及他們如何克服這些衝突。
那麼,衝突都有哪些形式呢?
下麵我們就來仔細梳理一下。
衝突可以分為“物理衝突”和“心理衝突”兩種。
物理衝突是外在的、可見的,它就像一場激烈的戰爭,直接呈現在讀者眼前。
比如,主角被壞人追趕,在槍林彈雨中穿梭;
或者在地震中受傷,為了生存而與死神賽跑;
又或者在茫茫大海中遭遇海難,在惡劣的自然環境中艱難求生。
這些物理衝突能夠讓讀者直觀地感受到故事的緊張和刺激。
心理衝突則是內在的,它隱藏在角色的內心世界,就像一場無聲的較量。
比如,主角對失敗的恐懼如影隨形,讓他在麵對挑戰時猶豫不決;
或者對未來的迷茫,讓他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徘徊不前。
這種心理衝突雖然看不見、摸不著,但卻能深刻地影響角色的行為和決策,讓讀者更加深入地了解角色的內心世界。
在實際的故事中,這兩種衝突往往同時存在,共同推動情節發展。
例如一種最常見的故事結構,講述主角麵臨工作上的困境,如項目失敗、被同事排擠等物理衝突,同時還要解決自己內心深處的創傷,如童年的陰影、失戀的痛苦等內心衝突。
最終,主角往往會克服工作上的困境,同時也能理清心理問題,實現自我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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