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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談中的狐(2 / 2)

韓友,字景先,廬江舒人也。善占卜,亦行京房厭勝之術。劉世則女病魅,積年,巫為攻禱,伐空塚故城間,得狸鼉數十,病猶不差。友筮之,命作布囊,俟女發時,張囊著窗牖間。友閉戶作氣,若有所驅。須臾間,見囊大脹如吹。因決敗之。女仍大發。友乃更作皮囊二枚遝張之,施張如前,囊複脹滿,因急縛囊口,懸著樹,二十許日,漸消。開視,有二斤狐毛。女病遂差。

狐魅惑人類型的故事亦見於東晉·陶潛《搜神後記》卷九《古塚老狐》。此則故事中的「淫狐」以奸淫婦女為樂,應該具備人形,但在故事中以獸的形態出現。

吳郡顧旃,獵至一崗,忽聞人語聲,雲「咄,咄,今年衰。」乃與眾尋覓。崗頂有一阱,是古時塚。見一老狐蹲塚中,前有一卷簿書。老狐對書屈指,有所計校。乃放犬咋殺之。取視簿書,悉是奸人女名。已經奸者,乃以朱鉤頭。所疏名有百數,旃女正在簿次。

同上書同上卷《狐帶香囊》中,雄狐腳帶香囊,似乎暗示著此雄狐剛魅惑過婦女,應該也具備人形,但在故事中也是以獸態出現。

襄陽習鑿齒,字彥威,為荊州主簿,從桓宣武出獵。時大雪,於江陵城西,見草上雪氣出。伺觀,見一黃物,射之,應箭死。往取,乃一老雄狐,腳上帶絛綾香囊。

——小結

《焦氏易林》中的卦辭有許多是對民間謠諺或傳聞的概括,且從先秦典籍中「窮鄉多異」、「窮鄉多怪」之類的語句來看,或許靈狐的妖魅化現象最初是在民間出現的。

在民俗文化的氛圍之中,鄉野村民將「狐」異化成「妖魅」,巫師方士又在此過程中從理論上進行概括、解釋,提出各種妖怪相關的觀念。這些妖精變化觀念在流行之後,又為妖怪傳說的流傳形成反哺。因此,「狐魅」、「狐妖」這些概念一旦誕生之後便得以迅速擴散,成為大眾文化的共識。

由於漢代社會上存在多種文化的並存和不同文化觀念的交織錯雜,狐在漢代被用作不同的文化符號,在不同的文化語境中呈現不同的文化意味,所以「妖狐文化」的內涵是十分複雜的,以上隻能說是簡單敘述了一下其早期形態,以後或可在論及古代誌怪故事中的不同狐妖形象之時再進行進一步的剖析。

第三部分古代誌怪小說中的「狐妖」

為了方便表述,筆者自行定義了幾個經常混淆在一起的概念。這種分類並不嚴格,閱讀時可以按照語境,自行轉換成認知中的概念。

「狐精」通人性、曉人情,能與人溝通的靈狐。

「狐魅」不祥的、作祟的狐精。

「狐妖」以人的形態麵貌出現的狐,神異性比狐精高,其形象並無好壞之分,可理解為廣義上的狐妖。

「妖狐」特指作祟作妖的狐妖,可理解為狹義上的狐妖。

漢晉之際,故事中的狐大多以本形出現,化作人形的十分罕見。即使有,也隻是出現在人的夢境中或看不清的陰影裡,幾乎不會出現在現實世界。但隨著先秦以來的妖精變化觀念在漢代得到了整合和拓展,魏晉之際,狐也開始從「精」轉化為「妖」。

東晉以降,誌怪小說中也開始出現以人形出現在現實世界乃至人類社會中,甚至與人交往的狐,筆者將之定類為「狐妖」,以此和獸形的「狐精」作區分。其等的變幻程度雖有差彆,但大多都具備幾乎完美的人形及明確的人類身份,甚至擁有姓名,完成了人性化甚至人格化。

這些狐妖的行事方式不儘相同,按照曆代狐妖故事中的相關描述,或可以再細分為幾類「淫狐」、「狐媚」、「妖狐」、「狐妻」、「學狐」、「天狐」、「仙狐」、「善狐」等。

然而,囿於篇幅,以下內容隻能籠統地介紹曆代狐妖故事中所見的狐妖形象,並概述其隱含的文化觀念和背後的文化現象。關於其詳情,以後會另撰新篇一一細說。

——六朝故事中的狐妖

六朝時期的誌怪小說,包括但不僅限於《搜神記》、《搜神後記》等。其中主要出現了幾種狐妖形象,筆者分彆定其類為

「淫狐」行性蠱惑之事的雄狐妖。

「狐媚」行性蠱惑之事的雌狐妖。

誌怪故事中多見狐妖對人類男女行性蠱惑之事的描述,狐亦因此而在當時也被古人認為是淫媚之獸。雖然「淫獸」、「媚獸」之類的詞彙並無針對特定性彆的狐,但為了之後方便表述,筆者將行性蠱惑之事的雄狐定類為「淫狐」,雌狐則是「狐媚」。

「淫狐」觀念的來源,相信可以追溯到漢代人對《詩經·齊風·南山》的理解,「南山」中之「雄狐」用作比喻齊襄公,諷刺齊襄公與其妹文薑私通之行猶如禽獸。

大概是由於雄狐與淫邪的齊襄公牽扯在一起,所以狐的形象中便蒙上了淫獸、性淫的陰影。而「狐媚」形象的誕生,大概是在上述觀念覆蓋到雌狐之後衍生而來。

「妖狐」肆意橫行的災禍之源

在古代誌怪小說中,有一類專門作祟的狐妖,其作祟行為之性質往往與性無關,但危害性顯然比「淫狐」和「狐媚」都更強,筆者稱之為「妖狐」。這也是古代故事中大部分的狐妖都具備的一麵。

從其相關的各則故事的描述來看,妖狐行事無論利己與否,大多都會損人,有時候亦不知其目的為何,反正總是莫名其妙地搞得人家破人亡。由此來看,「妖狐」與「狐魅」十分相似,兩者之間的差彆主要體現在妖狐為人形而狐魅為獸形,但前者作禍之深往往遠超後者。

「學狐」博學多才的狐妖。

古人認為狐是「智獸」,由此生出狐妖喜讀書的傳聞。基於這種印象,書生化、博學化的狐妖形象亦隨之誕生。總覽中國妖怪傳說,唯獨狐的才智得到突出強調,並體現在學問之上,其他妖物莫能相比。

如果說狐妖的淫媚化所反映的是古人對狐的惡意,那麼狐妖的博學化所反映的,該是六朝學士對狐的好感,對其智慧的讚美。

「天狐」「與天通」的千年狐妖。

東晉《玄中記》中提出了一套相當完整的天狐設定,其中認為狐類五十歲能化形,一千歲便能通天,是為天狐。但此時的天狐概念隻是雛形,這套設定要到了唐代小說之中才得到進一步的闡述。

——

此外,關於狐化人形,古印度佛教故事中也有類似故事,如三國·吳康僧會譯《舊雜譬喻經》卷下所載,狐化人求食,得一囊飯麨送給梵誌。

估計這類故事對六朝狐妖化人故事多少會有些影響,說不定「狐妖報恩」這種行為模式便是由此而來。

——唐宋故事中的狐妖

緊接著南北六朝時期的唐代是中國狐文化發展史上的第一個鼎盛期。這段時期,各式各樣的狐妖故事層出不窮,它們既繼承了六朝狐妖故事的固有元素,又體現出有異於過往的新觀念。宋代在此基礎上加以補充和改造,使這些觀念徹底確立,對後世狐妖故事造成巨大影響。

這個時期值得注意的狐妖文化觀念及現象有

「天狐」形象在小說中的活躍

唐代關於千歲狐、天狐的故事極多,如《紀聞》之《正弘之》、《袁嘉祚》;《廣異記》之《長孫無忌》、《楊伯成》、《汧陽令》、《李氏》、《韋明府》、《唐參軍》;《河東記·李自良》;《酉陽雜俎·劉元鼎》等。

「天狐」形象中的道教仙文化元素

唐代「天狐」之中,有一部分也透露出狐修煉成仙的跡象,大概是狐妖修仙的觀念在古代小說中的最早體現。

誌怪小說中的「狐妖」物象與「胡人」、「佛教」的隱喻關係

自五胡亂華以來,六朝文人就喜歡在小說中「以狐喻胡」。佛教來自西方,因此在六朝及唐代時被視為胡教。

而唐代發生的安史之亂也使上述風氣變得更為流行,狐與胡的對應關係亦隨之變得更為緊密。宋代國家衰頹,來自異族的軍事壓力十分沉重,於是這種觀念便變得更深入人心。

狐妖整體的博學化及法術化現象

唐代的學狐與六朝時期的一樣好學,但其嗜讀好學的方向卻更多體現在雜藝方麵及法術方麵,而不再是學問相關。

這種現象背後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在唐代「以狐喻胡」的社會風氣變得更為流行,所以唐代人對胡人能歌善舞和胡僧的印象也因而映射到狐妖形象中,亦有可能與唐代流行的「狐神信仰」有關。

狐妖整體的雌化現象

與後世相反,南北六朝時期的淫狐故事大多都是雄狐誘淫婦女,雌狐誘淫書生的故事較少。而兼照學狐都是雄狐妖的情況而言,起碼在六朝時期,「狐妖」在人們的認知中更傾向雄性。

到了唐代,雖然狐妖雌化傾向加深,雌狐化為美女蠱惑男子類型的故事的比例顯著提升,不過雄狐誘淫婦女類型的故事仍不在少數,而且唐代狐妖小說中最活躍、最強大的「天狐」群體也無一不是雄狐。

這反映了唐代狐妖概念的兩性傾向旗鼓相當,雄狐傾向稍稍占優。亦是因此,筆者在《瑞狐文化》篇中才認為「大禹遇九尾白狐傳說」中的九尾白狐所對應的應該是大禹而非塗山女。

但由於各種文化觀念的影響,雌化現象在宋代及之後繼續加深,以致人們印象中和小說故事中出現的大多數都是雌狐妖,雄狐妖不再是主流。

南宋·洪邁《夷堅誌》,今存二百餘卷,其中有十三則狐妖故事。其中出現的狐妖幾乎全部都是雌狐。聯係北宋《青瑣高議》、《雲齋廣錄》等三篇狐妖小說所言,狐狸「變化為殊色以惑人」的情況來看,狐妖雌化現象在宋代大大加強。

直到明代,或許是由於狐妖的雌化現象持續日久,所以小說中多為狐女媚惑男子故事,這就給人造成「狐不魅婦人」的印象,甚至在明《五雜俎》中竟出現了雄狐也必須化形為女子以采男子元陽的說法。雖然此說有悖常理,不能視作常例,但已能說明明代狐妖雌化現象的程度。

從「狐妻」形象的誕生,觀唐宋誌怪小說中文學審美對傳統觀念的挑戰

與之前提到過的「狐媚」截然不同,唐代出現了一種全新的雌狐妖,其淫邪之性消泯而善美之性得到發揚。其中或可以《任氏傳》中之狐女「任氏」為代表。

這種狐女形象的誕生體現著世俗審美對宗教禁忌、人性情感對道德倫理的反抗和挑戰。這種情況此後亦會繼續發展,直至清代《聊齋誌異》,許多富有人情的「狐妻」形象一一誕生,寄托著人們對理想女性的幻想。

人妖陰陽相侵觀念的誕生與文學審美對此的改造

由於人屬正,妖屬邪;人屬陽,妖屬陰,而邪會奪正,陰會侵陽,所以人與妖精相處一旦日久,儘管妖精在主觀意向上無害人之心,人也會體弱形衰,久則至死。

這種觀念和邏輯最早見於晚唐《傳奇·孫恪》中,宋代開始出現在狐妖故事中,成為人狐相處之間的一大障礙。但《青瑣高議·西池春遊》中卻找到了文學審美與宗教觀念的協調方法。故事中狐女獨孤氏雖然對其對象侯誠叔造成危害,但卻可以憑借丹藥來克服這種情況。

這可以說是作者在狐妖損人的宗教觀念和人狐戀愛的審美情感的衝突中找到了協調的方法,從而使宗教禁忌在其作品中向世俗情感妥協。

——明清小說筆記中的狐妖

明代人對狐妖的認識承襲了前代,狐妖故事也與前代相似,大多是變幻惑人之類,但也有新的內容,體現了狐妖觀念於明代的新發展。

當中最具審美價值的主要是在道教影響下提出的「狐仙」概念,以及初步建立起來的狐妖修煉理論。這套設定在清世得到發展,構成了一套完整度頗高的狐妖修仙體係。

清代可以說是中國狐文化史上第二次盛世。在明代中後期開始盛行的家狐觀念影響下,人狐關係變得親近,狐妖觀念也被各種文化滲透,導致狐妖身上的邪異性消弭而善性得以發揚。

基於這種印象上的變化,許多近乎人情的狐妖誕生,其中有成為人類朋友的,有成為人類妻子的,有行俠仗義的,處處展露著人性之美,筆者稱之為「善狐」。

在清代文人的踴躍創作和歸納研究下,前代散亂的狐妖觀念也開始變得係統化,清代創作者在此過程中又引入了各種文化觀念,致使清世狐妖文化的內涵大為豐富,清代狐妖的傳說和故事的數量也超越了前代累計之數。

——小結

作為神獸、瑞獸,比狐更耀眼的族群比比皆是,但作為妖精,無論是作祟事跡之多,還是妖異性之高,抑或是族群數量之多,狐妖都是其他妖類莫能比肩的。

明·羅貫中《三遂平妖傳》「話說諸蟲百獸,多有變幻之事,如黑魚漢子、白螺美人、虎為僧為嫗、牛稱王、豹稱將軍、犬為主人、鹿為道士、狼為小兒,見於小說他書,不可勝數。就中惟猿猴二種,最有靈性。算來總不如狐成妖作怪,事跡多端。」

明·淩蒙初《二刻拍案驚奇》「天地間之物,惟狐最靈,善能變換,故名狐魅。」

明·徐昌祚《燕山叢錄》卷八「大抵物久而為妖,有情無情皆有之,而惟青丘之獸(指狐)為多。」

這不僅是因為狐妖故事在妖精傳說體係中所占的比例最大,更是因為狐妖文化經曆了相較於其他妖精文化而言最為複雜的演變過程。漢晉時期的「瑞狐文化」,唐代開始流傳的「狐神信仰」和明代中後期開始流行的「狐仙信仰」,都反映著狐曾以相對其他動物而言更為尊貴的地位而受到持久的尊崇的情況。

此外,狐妖身上除了體現著一些民俗宗教文化的觀念之外,還非常特殊的體現著古代中國人的倫理觀、女性觀等社會觀念,其身上反映著的很多時候也不是文人對狐的評價,反而是對人性的認識、批判和思考。

這是狐妖相較於其他妖類最為特彆的地方,也是中國狐文化的一大魅力所在。或許亦是因此,在古代文學體係中,沒有哪種妖物能像狐妖一般獲得廣大的小說家的青睞。

前有瑞狐文化的遺澤,後有文人的多番渲染,現實中還遙遙與狐神、狐仙信仰相互呼應。狐妖在進入了文學審美領域之後又經曆了全新的價值判斷和審美改造,終於成為中國狐文化中最具魅力的意象。

結語

相比起存在於漢儒經學文辭和符命讖緯書之中的「瑞狐」,存在於民間傳說之中的「妖狐」無疑是更受廣大百姓接受。這亦是「妖狐文化」與「瑞狐文化」相比,其所具有的最大優勢。

如此牢固的文化基礎,使「妖狐文化」在後世經久不衰。

三國·吳·虞翻《周易注·未濟》「狐,野獸之妖者。」

唐·戴孚《廣異記·宋溥》「宋溥者,……見一鬼戴笠騎狐,唱《獨盤子》。至扱所,狐欲入扱,鬼乃以手搭狐頰,因而複回。……鬼又乘狐,兩小鬼引前,往來極所。……下樹逐之,狐遂變走。」

五代·王仁裕《玉堂閒話》「世說雲,狐能魅人,恐不虛矣。……此雖有魅人之異,而未能變,任氏之說,豈虛也哉!」

南宋·朱熹《詩集傳》注《邶風·北風》「狐,獸名,似犬,黃赤色。……皆不詳之物,人所惡見者也。」

甚至得以傳播到同在東亞地區的鄰國。

高句麗·金富軾《三國史記》卷一五《高句麗本紀》載「(次大王三年)秋七月,王田於平儒原,白狐隨而鳴。王射之不中。問於師巫,曰『狐者,妖獸非吉祥,況白其色,尤可怪也。然天不能諄諄其言,故示以妖怪者,欲令人君恐懼修省以自新也。君若修德,則可以轉禍為福。』」

次大王三年時,正值東漢桓帝建和二年(148),這說明漢代的狐為妖獸之說在誕生後便迅速傳播到近鄰高句麗,高句麗人甚至將白狐也視作不祥之物。

時至今日,在朝鮮、越南、日本等地都依然存在著狐媚惑人或妖狐作祟的傳說,甚至還有將狡猾陰險的人或淫邪的蕩婦比喻成狐的文化習慣,由此可見「妖狐文化」的影響力之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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