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
林盛林看著自己這個小棉襖,一時之間說不出話來。
這個小棉襖漏風了!
鐘墨皺了皺眉頭,轉過頭,目光落到高博身上,問道“僅僅憑借這個腳印,能指證凶手就是譚明誌嗎?”
高博想了想,輕輕搖頭道“這個我不敢保證,但是我可以試一試。不過你也知道,雖然一個人十八歲以後,腳的大小基本不會改變,但是他的走路姿勢,有沒有受過傷,都會嚴重影響到鞋印。如果中間間隔了兩三年還好,可是間隔三十多年,這個誤差就會很大!”
“就算我們拿到這個鞋印的的確確就是譚明誌的,他的律師也會用三十多年來幫他擺脫嫌疑,所以這個鞋印隻能做間接證據,不能做直接證據!”
“那豈不是說這個鞋印的意義不大嗎?”
林夢娥撅著小嘴,滿臉不高興道。
“夢娥,我也想通過這些鞋印給譚明誌定罪,但是實際上不可以!”
高博攤開雙手,滿臉無辜道。
這就是現實!
你明明知道他是罪犯,卻沒有給他定罪的證據!
真的能把你氣死!
鐘墨輕輕點了點頭,沒有再說話,而是繼續翻看著照片,希望能找到越來越多的證據。
因為證據越多,譚明誌就越沒有辦法狡辯!
間接證據也是證據,如果你能找到一百個間接證據,絕對能把譚明誌搞定!
當他看到第六張照片的時候,眉頭微挑,動作又停了下來。
“哦?怎麼了?又發現什麼了?”
眾人再次把目光落到他的身上,很好奇的問道。
“我剛才看到對案子的分析,上麵寫的明明白白,警方進入彆墅以後,發現黃之震一家五口燒焦的屍體,並沒有發現其他屍體吧?”
“如果發現其他屍體,案卷分析上麵肯定會寫!”
林盛林想了想,回答道,“可是上麵並沒有寫,那說明根本沒有!”
“那就奇怪了!”
鐘墨指了指那張照片,反問道,“可是這種照片上麵留下兩個狗的前腳印,說明當時彆墅裡麵還有一條狗,那條狗跑哪兒去了?”
“狗?”
眾人再次圍過來,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幾眼,都倒吸了一口冷氣。
“沒錯,這個的確是狗的腳印,看腳印大小,似乎是藏獒!”
“藏獒?”
鐘墨微微一愣,有些驚訝道,“香江也可以養藏獒這種大型犬?”
林盛林聳了聳肩膀,很無奈道,“小墨,法律規定是法律規定,現實是現實,而且那是八十年代,香江經濟的確進入快車道,但是治安方麵就要差許多,所有很多有錢人選擇住彆墅以後,都會養幾隻大型犬,一方麵可以防壞人,另外一方麵還能當寵物玩,豈不是一舉兩得?而且大型犬有時候比保鏢還要厲害!”
“等等,保鏢?”
鐘墨微微一愣,有些詫異道,“黃之震當時已經是一代歌王,身旁怎麼會連一兩個保鏢都沒有呢?你們香江的明星不會這麼節儉,連保鏢都舍不得請幾個吧?”
“怎麼可能?”
這次說話的是陳鴻才。
他搖頭道“如果我記得沒錯,黃之震當年的確養了一隻藏獒,人們還經常看到他和藏獒的合照,好像他給那隻藏獒還取名叫‘大力’,至於保鏢,好像隨身有六個還是八個保鏢,都是退伍軍人,實力是很強的!”
“那藏獒呢?保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