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是警隊二哥,在警隊工作了三十多年,認識的人,遍布警隊各個階層,人脈浩如煙海。
可以說如果他不配合現在的鬼佬一哥,現在的鬼佬一哥想要警隊動起來,也很麻煩。
是警隊的實權人物,他的兒子李文斌也很優秀,如果不出意外會接收李樹堂的人脈。
成為下一個警隊實權人物,響當當的大佬。
張先一個聲名鵲起的商人,雖然有些身家,但是對比起港島成名已久的富豪家族來說,還是有些不夠分量。
這次合作,張先看似是弱勢的一方,但是李樹堂在明,張先在暗,誰是大贏家還猶未可知。
此時,距離第一次金店搶劫案,已經過去三天了。
警務處,一哥的辦公室。
在西九龍總局神氣的不行的林雷蒙,來到港島總局在一哥的麵前,隻能被罵的跟個縮頭烏龜一樣。
把林雷蒙從上到下的罵了一遍以後,一哥才開口說道:“林!我之前一直看好你,因為你讓我們皇家警察展現出了,無與倫比的風采。”
“但是這次你讓我很失望,那幾家金店,一直都是幾位議員還有港督夫人共同擁有的。”
“現在被人搶劫了,造成了數千萬的損失,這個錢如果不能找回來,林你想要的位置,隻能交給彆人坐了。”
之前林雷蒙的位置穩了,是因為西九龍深水埗地區治安出色,西九龍犯罪率低,破案率高。
這樣形象,很適合用來宣傳他們港島皇家警察。
但是現在不一樣,那些鬼佬共同持有的金店,被搶劫,造成了金錢損失。
你讓我損失了金錢,不管你表現有多好,你不把我的損失彌補,你都不要想成為副局長。
國際影響再大,大的過真金白銀的好處?
畢竟這些昂撒土匪,海盜的後人,不會為了所謂的麵子,去做損害自身利益的事情。
林雷蒙也很清楚這一點,這些鬼佬來到港島,基本上都是來撈錢的。
從港島租借開始,到現在一直都是這樣。
把港島撈到的好處輸送回國,之前雷洛他們想要和鬼佬分一杯羹,就被廉政公署給收拾了。
如果他林雷蒙不能把損失彌補,那轉正的事情基本上吹了。
“長官,我一定會儘快抓住這大圈仔這夥人的。”
警隊一哥搖搖頭:“我不管是大圈仔,還是越南仔,隻要是能把損失彌補回來,就ok。”
“ok?”
“ok!”
林雷蒙明白,這些鬼佬隻想要錢,他們不在乎凶手,也不在乎死了多少個無辜的人。
他們隻在乎被搶的是他們的金店,隻要把損失彌補,抓不抓人無所謂。
要是彌補不回來,就算是抓到了人,也沒用。
林雷蒙離開警務處,立馬去了一趟灣仔警局,和曹達華曹局長商討了一下聯合辦案的事情,然後又回到了西九龍重案組,給鏢叔施壓。
這個曹達華,不是重案組之虎,不是那個軟飯硬吃的曹達華。
而是一個在警隊有著三十年從業經驗,華人高級警司,灣仔分局的局長。
董鏢已經儘力在查了,但是每次一有點線索就斷了,就好像是有人在搗亂一樣。
不過他們日夜調查,還是獲得了一點有用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