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雲從來不會讓自己落人口舌,這些年裡麵每次過年的時候,他還是會帶著沈繁星飛回國,和沈父沈母一塊在老宅裡麵吃個飯。
剛開始的時候,他們還想要帶沈思雨一塊過來,朝雲直接叫停了他們兩口子一個月的零花錢。
後麵沈父沈母再也不敢再朝雲和沈繁星的麵前提起錢的事情,他們害怕朝雲又會停他們的零花錢。
朝雲每個月還是自己給了點額外的零花錢給沈父沈母,一個月每人五萬,免得沈父和沈母和人應酬的時候手裡麵錢不夠用,丟他們沈家的臉。
朝雲已經算過了,每個月每個月十五萬塊錢,完全足夠支撐他們兩口子所有的開支了,也有錢讓他們兩口子一個月請一次客。
按照他們兩個人的消費習慣,這十五萬塊錢不多不少,卡的剛剛好。
要是沈父少和人去吃一頓飯,沈母少買一點東西,他們兩個手裡麵還是能有餘錢的。
不過但凡隻要他們兩個敢把朝雲額外給的零花錢用在沈思雨身上,朝雲立馬就停止給他們兩個人錢。
比起養女,還是自己更加重要,沈父沈母剛開始的時候覺得朝雲在國外離的那麼遠,不會發現,確實是從朝雲給的錢裡麵偷偷拿了錢給沈思雨用。
結果朝雲三個月沒有再多給過他們兩個一分錢。
後麵沈父沈母再也不敢這麼做了。他們兩個手裡麵的錢沒有以前多,又不願意犧牲自己,降低自己的生活標準,從基金裡麵留出錢來給沈思雨用,讓沈思雨過的好一點。
他們兩個每個月最多隻能省出一萬塊錢給沈思雨用。
這對於普通家庭來說,沈思雨一個月的零花錢已經很多了,但體驗過他們這個圈子的奢侈生活。
過去十幾年過慣了想買什麼就買什麼,壓根不愁錢的日子,沈思雨一點也瞧不上這一萬塊錢,無奈離開了沈父沈母,日子隻會過的還不如現在。她隻能老老實實的待在沈家。
因為沈父沈母不願意每年花幾十萬讓沈思雨在原來那個學校讀書,還有一個原因是譚家的宴會過後,沈思雨欺負人的事情,傳遍了整個學校,她害怕彆人的目光,不想再留在原來那個學校了。
沈父找了點關係,把她轉到了一個公立學校,沈思雨從小學了樂器和舞蹈,雖然成績沒有那麼拔尖,她後麵還是以藝術生的身份考上了一所重點高中,後麵還考上了一所不錯的大學。
在前不久的時候,她被一個星探給發現了,簽了公司,被送去了選秀節目,成功出道了。
現在是一個小女團的成員,混的還算是可以。
愛豆沒有那麼多的舞台,沈思雨想要掙更多的錢,她想要拍戲。她今天就是跟著經紀人來見導演的。
“思雨,還不快點見過吳導。”經紀人開口道。
“吳導好。”沈思雨對著吳導微微點頭,穿著吊帶裙的她,沒有用手捂住衣領,泄露咋點春光。
穿著白色襯衣,係著皮帶,頂著個大肚子的吳導看著沈思雨很是滿意。“不錯不錯,形象很不錯。我這裡剛好有一個適合你的角色。”
“還不快謝謝,吳導。”經紀人開口道。
“謝謝吳導。”沈思雨臉上露出感激的表情,像是一點也看不懂吳導眼裡麵的深意,成功得到工作後開心的不得了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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