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得的,小兩口在空間裡麵沒有乾活,而一人搬了一個小板凳,坐在院子裡的石桌邊,石桌上放著沈寧拿過來的紙筆。
把宋驍信上說的跟隨文良找人幫著打聽出來的事情結合之後,沈寧把一些關鍵新消息寫到紙上,沉思良久,說“我認為,經常出入沈靜宿舍的那個中年女人,就是沈靜的親生母親,而沈靜一直查找的什麼沈家的東西,也是這個女人。”
宋馳也認同這個觀點,要不然,沈靜一個在寧縣生活將近二十年的人,怎麼知道沈家那麼多的事情呢?沈老師已經很多年沒有跟省城那邊的沈家聯係了。
“咱們現在要做的事情,第一,知道沈靜到底找什麼東西,第二呢,就是找到沈靜還有那個女人的把柄,最好是致命的把柄,最好是能夠讓他們極為忌憚的存在,這樣他們就不敢輕舉妄動。”
宋馳點頭“嗯,你這想法都很好,就是實施的難度太大,咱們連她們住在哪裡都不知道,還想要去找他們的把柄?”
沈寧歎息一聲“宋馳,我能想到的就是這麼多,我一個生在紅旗下長在春風裡的孩子,二十多年的人生中,最大的搓著就是自幼父母雙亡,我被姑姑收養之後寄人籬下過了幾年苦日子,這些關係生死的事情,我哪裡遇見過呀。”
宋馳現在也有些不知道要如何去解決這件事情,就聽到沈寧繼續哀歎“咱們要不把沈靜的事情給處理掉,就這麼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掛在頭上,誰知道啥時候掉下來?咱們乾不了的事情,不代表彆人乾不了,沈老師給的那些東西你拿著,去找能辦這事的人。”
宋馳趕緊安撫“你先彆著急,這事急不來,沈靜年紀輕輕的處在這樣一個位置,有好處其實也有很大的壞處,年輕是她的資本,更是她的短板,有人受她的差遣,自然是有人不服她坐上現在的位置。”
宋馳是他們鎮北侯府精心培養出來的少年將軍,不僅是要有武力,更要有精明的頭腦,能夠審時度勢,能夠快速的分析目前的環境,做出最優的判斷。
沈寧聽的認真,看宋馳不往下講了,就問“還有呢?”
宋馳輕輕地笑了笑,有些狹長的丹鳳眼看起來帶了幾分的銳利,微微浮起的嘴角看的沈寧的心砰砰的跳的厲害,她不由得捂上胸口,男色也是一把刀啊。
宋馳沒有注意到沈寧的表情,繼續說道“與其咱們自己去跟沈靜對上,倒不如咱們幫沈靜找幾個對家,讓沈靜的對家跟沈靜糾纏,至於最後誰是最大的贏家,跟咱們也沒有什麼關係,正好趁著這個機會,咱們再去搜集一些彆的證據。”
沈寧使勁點頭,崇拜的說“宋馳,你真厲害,真不愧是做將軍的人。”
宋馳卻是慘淡一笑“隻可惜我還是不夠厲害,要不然,我也不會眼睜睜的看著我們鎮北侯府被害的家破人亡。”
沈寧搬著自己的小板凳湊過去,捂住宋馳的手“就像你說的那樣,你們鎮北侯府世代鎮守北境,沒有了你們鎮北侯府,大景朝就斷了脊梁,那些在京城爭權奪利的最後還能撈著什麼好嗎?”
宋馳卻歎息“我心疼的是老百姓啊,興,百姓苦,亡,百姓苦,我們鎮北侯府效忠的是大景朝的百姓,隻可惜,到之後我們自身難保。”
沈寧輕輕地拍了拍宋馳的手“大概是老天爺覺得對不起你們鎮北侯府,這才把你給送到這樣一個時代,宋馳,咱們苦前麵這幾年,等以後,你且看著吧,那是一個華夏幾千年來最繁盛的時代,我們應該為我們生在這樣一個時代感到驕傲,自豪。”
省城的事情,宋馳自然是夠不到,他甚至不知道要找誰去幫忙才好,但是宋馳是一個善於運籌帷幄的將軍,他有決勝千裡的本事。
把手頭上搜集到的資料整理完成之後,沈靜這二十多年的經曆一一的閃現在宋馳的腦海裡麵,宋馳決定他要寫舉報信,就從沈靜做的那些事情裡麵,找一些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打聽他們所遭受的經曆,經過宋馳的潤色之後,宋馳拜托宋建國偷偷的用宋大隊長保管的大隊的印章開了疾風介紹信,帶著介紹信,趁著天還沒有亮,就出了家門。
沈寧手裡有一張自行車票,那本來是準備沈寧考上大學之後,沈老師買來作為禮物送給沈寧的,隻可惜沈老師沒有等來沈寧參加高考,自行車自然是沒有買成。
這次要用到自行車,兩個人商量之後決定買一輛回來,放空間裡,去縣城半道上拿出來騎著也比一路走路去縣城舒服。
宋馳把自己裝扮成一個四十來歲的中年漢子的樣子,去縣城的供銷社買了一輛永久牌的二八大杠自行車,騎著就去了距離清風縣城七十多裡路遠的地區。
宋馳來這裡為的是投遞信件,不僅是地區,還有距離清風縣城三百多裡路遠的省城,宋馳為了這次出行做了很多的準備,不僅是準備好了舉報信,更準備了一些要準備出手的東西,像什麼糧食,水果,蔬菜,年底下這些東西容易出手,而且宋馳賣了東西之後直接走人,就算是賣再多的東西也不怕有人盯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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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時分到了地區,找到郵局之後,把兩封舉報信塞進郵局的郵筒裡麵,找了一家國營飯店簡單的吃了飯,騎著自行車就去了火車站。
買了去省城的火車票,因為還沒有到檢票的時間,宋馳就找了個地方坐下,靜候檢票的時間。
候車的人很多,男女老幼塞滿了不大的地方,因為天氣冷,門窗關起來,偌大的空間飄蕩著各種的味道,混雜在一起,讓宋馳有一種想要嘔吐的感覺。
想來,這半年的時間,跟沈寧在一起待的時間,讓他已經習慣了乾淨衛生的環境,想當初,他們北境的守軍,可以一整個冬天不洗澡,有些為了能暖身子,跑到羊圈去跟羊睡在一起,到了晚上,兵營裡麵那味道,要多酸爽有多酸爽。
宋馳心裡想著事情,眼睛卻是在周圍人的身上逡巡,這是他的一個習慣,到了一個新的地方,會認真仔細的觀察周圍的環境,觀察身邊的人,很多時候,能夠從環境還有人的身上,找出一些蛛絲馬跡,宋馳從來都是一個重視細節的人。
很快,宋馳就發現了一個讓他很感興趣的人。
這是一個看起來很普通的五十多歲的婦人,長相普通,身上穿的普通,胳膊上挎著一個藏青色的包袱,就像這個候車廳裡麵很多這個年紀的婦人一般,花白的頭發在腦後挽成一個發髻,用黑色的網兜裹起來,上身一件藏青色的罩衣,罩著裡麵的棉襖,下麵則是一條黑色的褲子,腳上是一雙自己做的黑棉鞋,衣服鞋子雖然看起來普通,卻是收拾的乾乾淨淨。
讓宋馳起了興趣的是這個婦人的一個動作,微微的側頭,抬起左手,左手的小指很自然的翹起來,然後左手扶了扶前額的頭發。
這個非常有美感的動作,可不是一般的鄉野農婦能夠做出來的,那是要經過很嚴格的訓練,經過很多年的動作之後,形成的一種肌肉的記憶。
因為提起了興趣,宋馳暗中觀察這個婦人,很快,宋馳又發現了能夠人讓人起疑的地方,這婦人手上的皮膚雖然看起來帶著蠟黃,但是手指纖細,指甲修剪的整齊,特彆是手上的關節處,一看就沒有做過什麼力氣活,跟她的裝扮很不符。
宋馳不是個喜歡管閒事的人,觀察到這麼多,也是因為實在是無聊,就這麼打發無聊的時光而已。
看看時間,距離列車到站還得一個多小時,宋馳換了個姿勢,視線不經意的掃過一個地方,不由得一愣,他發現,剛才自己注意到的那個婦人,正在角落跟一個看起來三十多歲的漢子說話,宋馳懂唇語,待到看清楚他們說話的內容之後,宋馳的心不由得一個咯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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