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莎莎已經不敢去算了,太誘人了!
她怕自己經不住誘惑,會替李大柱答應下來。
“給狗食盆裡扔兩片剩菜,就要我李大柱套上項圈,當狗?牛大春願意,我,李大柱,不願意。”
李大柱說完,正要走,忽然又道,“要不然這樣吧。”
沈見山忽然眉頭一緊,他想聽聽李大柱的要求。
鐘興國冷哼一聲,也在認真聽著。
“你倆主動到紀委自首,把搜刮的民脂民膏吐出來,然後在監獄裡好好改造怎麼樣?”
這話。
嚇得任莎莎臉都白了。
還沒等鐘興國拍桌子,沈見山直接霍然起身,怒指李大柱道,“豎子敢爾!”
“哼,豎子敢不敢,我不知道,反正,柱子敢。”
李大柱說完。
“嗖!”
一聲。
把一件衣服扔在了桌子上。
然後朝著任莎莎彈了一個響指道,“老婆,辛苦了,咱們回家。”
“嗯!”
任莎莎心裡亂糟糟的,可她喜歡李大柱這樣稱呼自己,甜甜的。
充耳不聞身後的怒罵。
李大柱摟著任莎莎的腰,離開了彆墅。
頗有事了拂衣去的瀟灑。
鐘興國氣得把茶具摔了一地,然後掏出了手機道,“我馬上打電話,再聯係人,我就不信,弄不死他!”
“等等!”
沈見山阻止了衝動的鐘興國。
鐘興國不知沈見山是什麼意思,隻見他緩緩地拎起了李大柱剛才扔過來的衣服。
衣服被拎起來。
兩人方才看清楚,一件血衣,胸口心臟的位置,有一個明顯的彈孔。
一件血衣。
一個禮物。
一次警告。
“老沈,這這是啥意思?”鐘興國有些慌張地問道。
沈見山沉吟片刻,把衣服扔在了地上,罕見地皺起了眉頭,露出了此刻內心真實的想法。
“這小子,不是什麼簡單的愣頭青,難對付啊!”
說著,感覺有些站都站不穩,坐回到了椅子上。
“我早就應該意識到,既然任莎莎願意跟他這個一窮二白的村小子,那麼他就有過人之處。”
“我失策了,把他看簡單了。”
鐘興國急了,“老沈,你就不要長他人誌氣,滅自己威風了,咱們倆,在永安縣,還有搞不定的人?”
“你不用在這裡長籲短歎了,我直接找人把他收拾了不就行了!”
沈見山擺擺手道,“老鐘,李大柱這意思,你還不明白?這件血衣,意思就是咱倆欠他血債!”
“他現在手裡握著那顆子彈,你不知道什麼意思?那個組織,咱們倆比他清楚有多恐怖的實力吧!”
“隻要他李大柱願意,你,或者,我,有一個人就得被那個組織乾掉,他李大柱一丁點責任和關係都沒有。”
鐘興國知道這一層。
可就是一隻以來的官威,讓他不願意承認和麵對罷了。
他在永安縣,從來都是橫著走,啥時候被一個人這麼威脅過!
作威作福太久了。
低頭,不習慣,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