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所以你去救山貓,是出於救朋友的角度。就像我們會去救自己的親人一樣,並不會考慮他做了什麼。是不是?”
“是。山貓前後救了我好幾次,我不能看著他死。再說那些越南人對警察不會客氣,我擔心警方死傷太多。”
“那你能否告訴我們,十七號碼頭發生了什麼?”
“警察來了之後,我勸黃彪自首。黃彪說是我出賣他引來了警察,然後就要開槍打死我。山貓推了他一把,他又要打死山貓,我……我就朝黃彪開槍,然後外麵就也開槍。”
“你用哪隻手對黃彪開槍?”
“左手。”
“你朝黃彪開槍是因為恨他?還是因為要保護山貓?”
“山貓救了我,我不能看著他被打死。再說黃彪是瘋子,他說過,寧可同歸於儘也不能當俘虜。我一想到這些,當時就什麼都忘了,拿起槍就打。”
“在十七號碼頭,你射黃彪的時候,距離多遠?”
杜誌輝搖搖頭。
“那你想一想,你和黃彪距離近,還是和梁盛名距離近?”
“黃彪,肯定是黃彪。”
“你朝梁盛明開了幾槍?”
“兩槍。”
“你朝黃彪開了幾槍?”
杜誌輝想了想:“大概四到五槍,總之子彈都打光了。”
“你殺了他?”
“沒有。我不會用槍,而且我也不敢殺人,開槍時,都是閉著眼睛。因為這樣還被他們笑話。雖然離黃彪很近,也隻打中他的肩膀。黃彪要開槍打我,我和山貓都用槍對著他。這時候外麵的子彈就打進來……”
“當時你的想法是什麼?”
杜誌輝低下頭:“我以為自己就要死了,我很害怕,也很後悔。後悔沒給學怡打電話,對她說對不起。”
“如果,我是說如果,如果你可以出去的話,你最想做的是什麼?”
“和學怡一起等寶寶出生,把孩子養大。”
“在表行外麵,梁盛名對你開槍的時候,你又想什麼?”
“什麼都沒想。我膽子很小的,聽到槍響嚇都嚇死了,腦子裡空空的,隻想著救山貓,再就是一定要活下來。”
嚴少筠看向法官:“我沒有問題了。”
“控方進行結案陳詞。”
何偉倫起身:“尊敬的法官大人、陪審團。本案是一起性質極為惡劣的串謀搶劫、謀殺案。案件中的死者有孕婦,有無辜的店員,也有忠於職守的老警員。
“被害人梁盛名,為港島警隊服務多年履曆良好,獲得過大量榮譽和褒獎,被他幫助過的市民數以百計。就是這麼一位資深警員,在距離退休僅有一個月的時候,因為忠於職守,死在被告的槍下。這無疑是一場悲劇,也是一樁無可饒恕的罪行。
“不管被告慣用的手是哪一隻,他又開了幾槍,都不影響這一結果的認定。而被告的人生經曆,讓我們確信,他潛意識裡對警方充滿仇恨。或許連他自己都沒有發現,他憎恨警察憎恨秩序,所以在麵對警員的時候,槍法變得非常好。在麵對黃彪的時候,槍法又變得非常差。
“導致這一情況的原因非常簡單。被告親口承認,把窮凶極惡的歹徒當做朋友,當成兄弟。試問,他怎麼會對自己好兄弟下毒手?哪怕這個好兄弟十惡不赦,他也會把他當成自己人!
“在他的潛意識裡,警察、普通市民都是敵人,隻有罪犯才是朋友。
“我們還需要注意,辯方雖然給被告的行為找出若乾理由支持,並且找出了證人,但證人一直在接受被告的私人贈與,且和被告有著極為親密的關係。
“證人證言的真實性,非常值得懷疑。所以,我希望陪審團在判斷被告罪名是否成立的時候,不要被辯方律師所誤導。關於被告定罪的標準有且隻有一條,他的行為是否導致了被害人的死亡!”
完成結案陳詞的何偉倫目光掃過嚴少筠,最後則定格在陳彥祖臉上。
這個助理肯定不對勁。
雖然沒有任何條款規定,律師和助理不可以在法庭上有小動作。但他和嚴少筠的互動似乎太頻繁了一些,已經超過了正常的限度。
何偉倫看到好幾次,兩人交頭接耳,或是肢體接觸。形成鮮明對比的,就是坐在另一邊的事務律師羅樂兒,全程一動不動存在感為零。
這明顯是有問題的。
兩個人到底誰是律師?
陳彥祖也注意到何偉倫的注意,也並沒有當一回事。
每個人都有權提出質疑,但隻要沒證據,所謂的質疑就毫無力量。
你抓不住我的把柄,發現越多也隻能越生氣。
側頭看了一眼嚴少筠,輕聲說了一句:“用愛。”
嚴少筠深吸口氣,緩緩起身。
幸好頭暈帶來的正麵反應還在,可以看的清字,否則又要挨好幾下穴位刺激。
清清喉嚨,開始了收官表演。
“謀殺是一項非常嚴重的罪行。正因為謀殺是重罪,才要求證據完整詳實,任何有疑點的謀殺,都不可以被定罪。
“本案的被告人,因為特殊原因,不得不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和一群窮凶極惡的罪犯為伍,忍受著身心折磨,一步步走向深淵。過程中他曾經努力自救,也差一點就成功。卻因為某些人為的因素,導致功虧一簣。
“本案中所涉及的被害人,的確令人惋惜。但通過證人做供,我們發現梁盛名先生完全可以避開這場衝突。隻要一個命令,或者是一個善意的提醒,哪怕臨時要求他和他的搭檔像其他警員那樣穿上避彈衣,就有很大可能避免悲劇的發生。而導致這一切的,並不是我的當事人!
“在現場,是梁盛名先朝我的當事人開槍,幾乎命中。當事人在極度恐懼、緊張的狀態下,使用自己並不熟練的右手,閉著眼睛開槍自衛。這種行為並不能認定為謀殺的主觀故意。
“在十七號碼頭,麵對窮凶極惡的匪首黃彪,他毫不猶豫地選擇用左手握槍射擊。這個選擇,足以說明他對警察和匪徒的不同態度。
“他對梁盛名開火的目的,並不是對抗司法,而是為了營救曾經救過自己生命的好朋友,以及避免更多傷亡!至於這個結果,隻能說非常遺憾,我的當事人之前從未接觸過槍械,對於武器的運用不熟練,導致了這個不幸的後果。”
嚴少筠深吸口氣,用律師袍擦了擦額頭汗水。
“我們還需要注意到,當事人完全可以避免走到今天的境地。隻要他拒絕和其他幾名劫匪接觸,拒絕幫助彆人,就不會出事。而他之所以出現在被告席,原因不是控方所說的恨,而是愛。
“對身邊人以及對整個社會的愛。他想要做出自己的貢獻,但是回報給他的卻是巨大惡意。他的努力得不到認可,他的行為得不到認可。甚至因為某些人的個人原因,差一點無辜枉死!
“即便如此,他依舊沒有放棄對這個社會的愛。他前後兩次開槍,都不是因為仇恨。他隻是為了保護自己心中最重要的人,不得不舉起武器。
“他剛才的表現陪審團看得非常清楚。沒有任何理據,支持他他恨警察或者恨這個社會的觀點。也沒有理據證明,他有謀殺梁盛名的主觀故意。希望陪審團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結合本案的實際情況以及諸多特殊原因,做出神聖的判斷。”
落座之後的嚴少筠幾近虛脫,一口氣喝光大半瓶飲料,才長出口氣。
陳彥祖在她耳邊低聲說道:“表現非常好,我都要被你感動了。”
“陪審團和你一樣才好。”
羅樂兒看著兩人,眼光裡掠過一絲幽怨,不過馬上就變得正常。
自己隻是個律師,上庭是工作,除了後續款項,什麼都不關心……帶孩子的半山棄婦有什麼好?臭小子無非是想換換口味,等到膩了自然就把她踢開。
四十分鐘後,陪審團回到法庭。
麥家烈發問:“陪審團有結果了麼?”
陪審團代表回應:“陪審團以五比二的大票數通過,杜誌輝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