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浪不清楚,棒子國的練習生,在練習的時候,有沒有順帶的練習侍奉技巧,反正小日子的練習生,是有相關課題的,甚至比唱歌、跳舞的優先級更高,更作為是否能正式出道的評判標準。
“你和那些普通的青樓女子不同,你是花魁···真的不後悔嗎?”李浪放下筷子,認真的問了一句。
謝朝夕卻一派平靜:“花魁便不是青樓女子了嗎?”
李浪聞言沉默,想了想又問:“想離開嗎?想離開,我可以幫你。”
“當然,贖身錢,你要自己出,我最多就是幫你和白帆樓背後的老板打個招呼。”
他並不是時刻都有這樣的善心。
但興致起了,做一些這樣的事情,倒也無妨。
人總是會習慣於,在於自身無害的前提下,任性的取悅自己。
在這裡睡上一覺,是一種娛樂。
拉一個花魁出火坑,又是一種娛樂。
好像不同,其實一樣。
就像那些拎著一箱子錢丟過去,警告某個公主,不要再在夜場裡看見她的老狎客一樣,他們不是蠢,好糊弄,而是在特定的情況下,換了一種滿足自己的方式而已。
小錢對他們來說已經不重要,女人對他們來說也不重要,取悅自己才最重要。
謝朝夕卻放開了一絲對自身的‘束縛’,輕輕的依偎了上去,然後露出了一個病嬌味十足的笑容:“你想拉我出去?但我···卻從未想過要走。”
“以前十年,我都生活在這裡,熟悉著這裡,作為花魁,我受人追捧,享受誇耀,我用了十年,戰勝了那些和我一起長大的朋友,用她們的未來,鋪平了我的榮光之路。”
“離開了這裡,以我的美貌,我能生活的更好嗎?還有精細的食物,華貴的衣裳可供我使用嗎?亦或是,因為這張臉,成為強盜或者地痞流氓欺壓的對象?成為他們的禁臠或是玩物?”
說著她站起了身,從李浪的身後,‘厚厚’的抱住他,恨不得將李浪的那顆光頭,壓入心口。(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