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還能整個玉米窩窩頭,玉米燉排骨呢。
聽朱高煦講,朱棣會給凝雲一個莊園當做嫁妝。
那不就等於是送給自己?
也就是說,自己是有土地種這些農作物的。
還有這雜家水稻,在明朝絕對是好東西。
李逍自己也是個種田的。
現在明朝一畝地年常量也就在500斤。
這還是稻穀的產量,碾成大米也就隻剩下一半了。
而這個雜交水稻的畝產量是20003500斤。
是現在水稻產量的7倍!
在古代,什麼最重要?
銀兩?
不是。
絕對是糧食最重要!
所有的戰爭都是因為土地,土地說到底就是為了種糧食。
朝代的更替,絕對是因為農民吃不飽飯。
但凡當初給朱元璋一口飽飯吃,他也絕不會擼著袖子去造反
因為糧食產量太低,遇到荒年,災年的常有之事,高不要就要民變。
百姓們還要上稅,活著就已經很不容易了。
有口飯吃就謝天謝地。
一旦壓迫到極限,百姓都吃不飽飯,那麼這個王朝遲早是要崩塌的。
在未來,各行各業百花齊放。
大家都會尋找各種樂子享受生活。
其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袁隆平爺爺讓大家吃得太飽了。
雖然李逍現在應該是不愁吃穿的那種,不過這雜交水稻和玉米種子好東西,還是要買下來。
否則下次刷到,也不知道是猴年馬月了。
至於這qsg92式手槍,李逍還在猶豫之中。
這玩意,太超越時代了!
就算是抗日時期也沒有這家夥啊。
放在明朝是個什麼概念?
自己怕不是要無敵了?
“三萬五千積分啊,有點小貴。”
“算了,還是買了吧,有備無患,這玩意可以不用,但要有。”
李逍猶豫了一番,最終還是清空了商城。
而且他的心裡,還是渴望有這個東西的
男人麼,喜歡武器。
東西進入了個人倉庫,李逍就忍不住將槍從倉庫中提取了出來。
光芒一閃,手上便多了一把漆黑手槍
散發著冰冷的氣息,不屬於這個時代的鋼鐵野獸!
李逍握在手心,愛不釋手,很想現在就來一發。
不過考慮到聲音也許會嚇著彆人,還是作罷。
“姐夫,乾嘛呢——”
就在這時,朱高煦突然不告而來,直接推門而入,看到了李逍手中的黑色物件。
“姐夫,這是啥?你又發明了好東西?”
朱高煦幾步就竄了過去,想要摸一摸。
“這可不行。”
李逍急忙把槍收了回來,插在了腰間,認真道“這東西不是小孩子玩的。”
朱高煦有些不樂意了,道“姐夫,我是小孩?”
“在我眼裡沒成婚,都算小孩兒。”
李逍隨便胡扯了一句。
“”朱高煦有些無語。
不過他也沒看清那是什麼玩意,沒那麼大的好奇心,要是讓他知道那是很厲害的火器,一定能煩死李逍。
他放棄了看手槍的想法,道
“對了,姐夫,我是來報喜的!雙喜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