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姥爺是奶奶的兄弟,但是因為當年一些複雜的原因,兩人是同父異母。
奶奶的母親是她父親的第一個老婆。
隻是當年,時局動蕩,爺爺外出之後再也沒有回家。
奶奶的母親當年養著三個孩子,但家中銀錢短缺,最後隻有奶奶一人活了下來。
奶奶的母親由於常年勞作和饑餓,再加上孩子接連死亡的打擊,很快就一蹶不振。
隻剩下十四歲的奶奶苦苦掙紮。
好在奶奶是個厲害的,雖然周圍也有一些心思不好的人盯著她,她靠著自己也活到了十九歲。
就在她已經和爺爺產生好感的時候,她父親突然就回來了。
那個都以為已經死去的男人,竟然帶著新的妻子和隻比奶奶小八歲的兒子回到了村子裡。
原來他並沒有死,隻是被人推進了河裡,
順著河流一路往下,在清醒的狀態下來到了臨縣,然後拚著最後的力氣爬上了岸。
是那個女人救了他,所以他娶了她,順便繼承了人家的豆腐坊。
而之所以回村,是因為豆腐坊被人家砸了,他們沒有地方去,隻能跟著爺爺回村謀生活。
可不可笑。
一個已婚男人,在沒有失憶的情況下,報答恩情的方式竟然是以身相許。
見到奶奶的時候,那個男人自然是愧疚的。
但是奶奶知道,再怎麼愧疚,自己也比不上他那唯一剩下的寶貝兒子。
一想到自己的親弟弟,她就心酸。
雖然流著一半相同的血液,但因為死去娘親和弟妹的緣故,奶奶不可能喜歡這對母女。
更何況,那個女人對奶奶不好。
她也是被騙了,不知道男人家裡已經有妻子孩子了。
所以,當得知十八九歲的姑娘竟然是自己丈夫的孩子的時候,她接受不了就開始歇斯底裡的喊叫。
然而,她有錯的是,她不怨丈夫欺騙自己,卻折磨奶奶這個彆的女人生的孩子。
有一次更是不顧“城裡人”的優越,直接叫奶奶為野種。
ps.這還是蘇竹在聽八卦的時候聽來的,是村裡人說的,真實性方麵不做保障。)
奶奶也不是好惹的。
那個年代,就算是城裡人也沒有習慣領結婚證的。
所以都是按照傳統方式結婚。
可按照傳統方式的話,那個會比奶奶的母親更正統?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拜過天地,還舉辦過被村民承認的宴席。
所以奶奶當時直接回嘴:要說野種的話,也應該是你兒子。無媒苟合的產物!我娘可是伺候走我爺爺奶奶的人,是被爺爺奶奶承認的大兒媳,就算你們舉行過儀式,你頂多也就是個小妾,一個姨娘!
當時她就和那女人展開了大戰。
可惜的是,做錯事的男人卻隱身了。
這是當時蘇竹聽說這個故事之後,唯一的想法。
明明是這個男人隱瞞已婚事實,騙人家大姑娘和自己結婚了,還拋妻棄子,致使孩子老婆都快死沒了。
結果到頭來,鬥的厲害的竟然還是他的二老婆和大姑娘。
嘖~
反正,蘇竹他們雖然因為血緣的關係叫那個孩子舅姥爺,但是平常時候幾乎不走動。
也就過年過節帶點東西打個招呼,全了這段血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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