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衝突,若是發生在廣場正中或偏僻地帶,或許會因證據不足而雙方掰扯不清。
然事實是,從頭到尾都於我方有利。
馬桁是在出站口動的手,舉頭三尺有監控,帽子叔叔輕而易舉便理清了事情來龍去脈。
當場教育他“人姑娘不搭理你就閃遠點兒不行嗎?!哪兒學的臭流氓那出?!這要是擱八十年代,就地給你槍斃都不犯毛病,大小夥咂,你就感恩戴德吧,是和諧社會把你給救了我告兒你!”
說話的,正是誤傷寶華那個叔……呃,其實叫大爺更合適。
幾人被領到站前派出所小坐片刻,很快就出了‘判決結果’。
犯罪嫌疑人馬某,當眾滋事,騷擾婦女,毆打他人,違反治安管理條例,但情節較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並繳納500元罰款。
叔叔還提出建議雙方和解,讓被騷擾的婦女接受賠償,小事化微微事化沒,馬某就能直接恢複自由。
但馬某表示不同意,他不僅不願賠償,還說要起訴竇逍辱罵罪,踐踏了他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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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戀更不同意,立馬表態“警察同誌!我們不是偶然碰上的,他是蓄意跟蹤!”
有竇逍這個主心骨在身邊,司戀底氣沒有十足也有八九足,她條理清晰地將馬桁在陽城兩次找上她、又截停她外賣的事告知給了民警,最可怕的是兩人火車座位還離這麼近,希望警方能引起重視。
可她畢竟沒受到任何傷害,叔叔隻在反問一句“你有證據麼?”後,便言簡意賅地判定,馬某那些行為都不構成犯罪,且這種級彆的民事糾紛,實在不值當他們跨省辦案,望她理解。
又扯了十幾二十分鐘,叔叔還是隻能按著先前的定責執法,沒問題就等天亮移交拘留所,那邊包吃包住。
竇逍在一旁始終沒多說話,越聽越覺著牙根癢。
這丫頭竟然在一夜間遇到那麼多麻煩,怎麼都不告訴他?
沒關係,他現在知道也不晚。
可是正如那大爺所說,衙門逮人要參照和諧社會章程,有些事要想下手又快又準,恐怕還是要靠神秘力量解決才行。
他當著警察聲色未露,隻拍了拍司戀的手臂,直接做主,利索地在筆錄和警務聯絡單上分彆簽了字,表示同意叔叔的處理結果。
“可是他真的……”
‘嗡嗡嗡~’
司戀不甘心,還要著重強調馬桁的危險性,可她才剛起個頭,就被手機嗡鳴打斷。
是來自親媽的深夜問候。
是啊,他們單位宿舍就在西二環邊兒上,離燕城站也就幾公裡,要不是被馬桁攪和這麼一出,她這會兒早都鑽被窩了。
之前舍友露露發微信問她怎麼還沒回去,司戀尚能應對自如,可爸媽打來,她不敢提及被騷擾,怕倆人起急,再來個高速急刹調頭,直接進京。
不道該咋說,隻得看向她的主心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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