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言少敘,書接上文。
在這個案件中,如果認定肖阿姨構成故意殺人,事出必有因,動機,絕對是個硬傷。但是因為那部手機一直下落不明,而在刑事案件中,“重物證,輕口供”的原則也著實讓我們無奈。
檢察官愣了愣,歎了口氣道“我也覺得有些蹊蹺。但是兩個女人在一起,難免會有個口角,拌個嘴什麼的。有時候一些案件,就因為這些雞毛蒜皮的事情。”
看來這個檢察官也意識到了動機的問題。隻要有鬆動的縫兒,我和瑞子就好做事。
“嗯,我想也是。”瑞子敷衍道。
一番試探,點到即止。我和瑞子,心領神會。
從檢察院出來,我問瑞子道“怎麼分工?”
這貨想都沒想就說“你查卷宗,我攪渾水。”
“臥槽,卷宗你都不看,怎麼攪?”
“我的工作就是忽悠,看卷宗有個屁用?”瑞子不屑地道,“你乾活兒細致,這牛馬活兒還得你來。”
我直接無語。
回到酒店是上午十點。我倆各自搬出電腦,各行其是。
案件的卷宗材料雖然不多,但是要想找出偵查階段的問題和漏洞也不容易。查閱、核對、印證、分析,隻能仔仔細細進行,半點不敢馬虎。
主辦檢察官既然認識到了動機的問題,自然也會意識到,在這個案件中,罪名的定性沒有那麼過硬。這就為瑞子攪渾水了空間,於是,查案例、找依據、寫文書,他也是全力以赴。
兩個標準的煙民,你一支,我一支,接連不斷地抽煙,手上的工作也是一刻不停。不一會兒,房間裡都快睜不開眼了。
“你能不能彆抽了!”我倆幾乎同時望向對方。看著滿屋的煙熏火燎,又嘿嘿嘿地笑開來去。
其實律師工作挺枯燥,也挺傷神的。電腦前一坐就是半天。有時候,心裡揣著案子迷迷糊糊睡去,睡夢中突然福至心靈,想到了被遺漏的“關節”,或是新的處理方向,一臉“頓悟”的喜悅,翻身而起也是常事。
中午兩點,瑞子摁滅了最後一支煙,伸個懶腰,合上了電腦。
“你搞定了?”我一臉驚訝。
他一頭栽在床上,對我說道“你忙著,我睡了。估計你得整到下午了吧?你忙完了叫我,咱們找個地兒喝兩杯去。明天一早我也去交份律師意見書,咱這一趟,就算完成任務。”說完徑自倒頭睡了。
我揉了揉眼睛,苦笑著轉過頭,繼續尋找著卷宗裡的漏洞。
下午六點,我終於完成了工作。
瑞子洗完澡,正從浴間出來。
“怎麼樣?有退偵的空間嗎?”他問道。
我搖了搖頭,“看你的了。”
“奶奶的,他們這活兒,做得還挺細。”瑞子苦著臉道,“不過我這邊,隻怕也拖不了太長時間。”
“能拖一點是一點吧。累了,走,找個地兒喝兩杯,解解乏。”
我和瑞子走出酒店,向華燈初上的大街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