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主房間中,雷恩在書桌桌麵上發現了一份文書。
深色大書桌的正中央,標準紙張大小的文書躺在那裡。
文書的內容並不長,右下角簽署著城主的名字,以及坎布拉城官方的印鑒。
總而言之,這是一份有效的文書。
文書的標題很簡單,內容也很少,雷恩掃了一眼就知道這是一份不得了的東西。
——《城主權限轉讓書》。
這是文書的標題。
該文書的內容為:
城內事務繁忙,我深感厭倦。
所以返回家鄉,度此餘生。
該證明書的第一發現者,自動獲得坎布拉城的城主權限。
所有的權利與義務歸該證明書的第一發現者所有。
非常簡單的內容,說了非常重要的事情。
劇烈到了極致的反差,反而讓雷恩理解不了文書上的內容。
什麼?
自動獲得城主權限?
誰是第一發現者?
我嗎?
那麼我會獲得城主權限?
這是什麼意思?
哈?
啊……
完蛋,每一個字我都認得……可這樣組合在一起,我怎麼理解不了這玩意是什麼意思了?
嗚哇,在這個世界,權力來得這麼簡單的嗎?
與雷恩想象的“權力”不同,坎布拉城的統治體製無法給雷恩帶來“權力”,隻能給雷恩“權利”。
比如住在城主宅邸的權利、收取工資的權利、在秋天豐收祭在全體居民麵前演講的權利。
其實這份文書,不是城主留給“第一發現者”的,而是城主留給萊娜斯汀的。
城主確信,在白曆266年初春的這個晚上,在殺手、衛兵、魔族共聚一堂的夜晚,不會再有第三者進入他的房間裡,那麼女仆長萊娜斯汀最有可能發現這份《城主權限轉讓書》,從而由靠譜的萊娜斯汀承擔起坎布拉城城主的義務。
當然,精靈城主有考慮過直接在轉讓書上寫“由萊娜斯汀擔任下任城主”,但若被一些心術不正的人發現了轉讓書,轉讓書很有可能會被藏起來,從而讓坎布拉城陷入沒有城主的狀況。
精靈城主考慮了下,最終還是決定讓第一發現者成為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