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新民很鬱悶。
可以說是雙倍鬱悶。
因為他今天請人當說客,企圖跟前妻複婚沒有得逞,晚上還被一群人闖進住處,按著他就是一頓暴力輸出。
直接把他打得六佛出世,七佛升天,那叫一個淒慘。
“姓刁的,你他媽是瘋了嗎?居然敢去糾纏人家周二姐!還想複婚是吧?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我看他就是見周家發達了,周二姐也有兩家門麵,還是全縣聞名的萬元戶代表,所以死皮賴臉的,找借口想傍富婆!”
“沒錯!狗日的還真會想!絕對是居心不良!又想去坑害人家!”
“周家也是你敢高攀的嗎?趕緊撒泡尿照一照你自己!你也配!我呸!”
一幫人罵罵咧咧。
刁新民總算是聽明白了,究竟是怎麼回事。
他做夢也沒有想到,事情居然鬨得這麼大,把章月月姐弟都驚動了。
甚至,辛誌強都專程從省城趕來。
這下子,他就算想繼續糾纏前妻,也是沒有可能了。
要錢還是要命,總得選一個是吧。
“對不起!給各位老板添麻煩了!都是我的錯!”刁新民匍匐在地上,弱弱的說道。
“姓刁的,你被開除了!”丁楚河抄起一個酒瓶子,就哐的砸在對方頭上,“就是你這狗東西,害我被扣了半年獎金!你知道總共是多少錢嗎?賣了你都賠不起!!草!!”
刁新民目瞪口呆。
後果這麼嚴重的嗎?
此時,他感覺一股暖流,從頭頂流淌下來,在失去意識之前,耳畔傳來了章月月漠然的聲音:“趕緊把這姓刁的扔出去,咱們小廟容不下這尊大神!待會兒,我還要親自去向周二姐道歉!”
一場風波,就此消弭於無形。
誰也沒有再見過刁新民。
似乎這人無顏待在家鄉,已經跑路去了外地,不打算再回來了。
另一邊。
省委第二招待所。
夏曉雨的房間裡,也來了一位客人。
這是一個跟王秀芹年紀相仿的婦人,長得肌膚白淨,高鼻深目,頭發也微微卷曲,相貌頗具異域風情,正是夏母。
夏曉雨到“新天地”這邊上班,跟著周春明學做生意,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了,夏母想念閨女,所以就特地前來探望。
由於是冬季的深夜,屋外溫度很低,狂風吹拂在玻璃窗上砰砰作響。
夏母坐在沙發上,從隨身的包裡,拿出幾卷毛線和針,開始織毛衣。
雖然說,夏家如今地位非同尋常,但是家中一直保持著艱苦樸素的作風,夏母幾乎每到這個季節,就會親手織一些東西。
織著毛衣的同時,夏母悠悠的說道:“曉雨啊,今年到了你的本命年,你是不是該找個門當戶對的小夥子,好好的處一處對象。”
“談個一兩年,水到渠成就結婚嘛,剛好到時候,老夏也退居二線了,我們兩老有空給你帶孩子。”
聞言,夏曉雨有些尷尬:“媽!我不著急!我的事情,我自己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