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時間,李亨就一直在房間裡進行試驗,看看到底如何使用魔杖。
他試驗了好久,什麼供起來了,念魔咒了,就差沒有滴血認親了。
而且他揮魔杖已經揮到胳膊都酸了,魔杖還是隻是冒一下亮光,這讓李亨很難受,不知道應該怎麼才能使用它。
坐在床邊休息,李亨感受到胳膊的酸痛,心想不行,都已經很累了還沒有找到方法,隻能先休息,等到胳膊恢複了再想辦法。
李亨心裡這樣想著,手拿著魔杖還在下意識的揮動。
等到李亨想著恢複胳膊的時候,魔杖發出一道光飛向了他的胳膊,在李亨沒有反應過來的時候,那道光已經撞到胳膊上,緊接著李亨感覺到胳膊上傳來酥酥麻麻的感覺,然後酸痛感就這樣消失了。
李亨非常激動,他好像無意之間掌握了魔杖的使用方法想要使用魔杖,需要在使用的時候集中注意力,在心裡想著要實現的能力,魔杖會自己根據使用者的想法,發出對應的魔法。
李亨很是激動,因為魔杖好像和他看過的小說中的不太一樣。
小說中的魔杖,隻會將打敗使用者的人,當作是新的主人。
而李亨手裡的魔杖,他能夠感覺到,任何人都可以使用這根魔杖,沒有認主這一說。
那麼李亨頓時就想到了,可以自己使用魔杖,也可以將魔杖借給彆人使用,如此看來,魔杖就顯得更加重要了。
隱身衣李亨已經穿過一次了,它應該是將使用者的身形完全藏起來,當李亨穿上隱身衣的時候,任何人都看不見他,就算有人能夠感受到李亨就站在那裡,但是卻沒有辦法看到他。
可謂是隱藏蹤跡的利器。
至於魔法石,李亨卻完全沒有頭緒,不知道究竟該怎麼用,用魔杖對著它發射魔法它也沒有反應。
“總不能將它磨成粉末吃了吧?”
李亨被自己突然冒出的念頭嚇了一跳,趕緊甩甩腦袋,將這個想法拋棄掉。
看來隻能以後慢慢摸索了。
等到弄清楚了之後,李亨將它們全部放進了係統空間,這樣能隨身攜帶,使用的時候可以直接拿出來。
菲斯克大廈。
在白天有記者和警察到達之前,神盾局的特工已經提前一步去查看了現場。
因為神盾局也在調查著李亨和馬特,所以知到李亨和金並之間的事情,昨天在聽到動靜之後,就趕快上報,然後就得到了進行查看的命令。
特工先假裝大廈內部人員,一隊偷偷來到頂層,拍照記錄,另外一隊按照慣例去查看監控,沒想到監控已經被清除了,經過技術人員的檢測,發現手法和上一次,李亨的那個懂計算機的朋友如出一轍。
很快,特工就搜集完成離開了。
尼克很快就收到了特工傳回來的資料。
上邊寫了監控的清除手法和李亨的那個朋友一樣,尼克就知道,菲斯克大廈的這件事肯定和李亨有關。
看著現場一副保鏢自相殘殺並且殺死金並的樣子,尼克甚至懷疑李亨是不是還擁有迷惑的能力,要不然李亨是怎麼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