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冥冥之中,有一股力量會引導者我。
結局,墨爺會有始有終!
不用擔心爛尾!
如果真要爛尾的話,墨爺早在五十萬幾萬字的時候就可以草草完結,但是我想給陸淵,給晚晚,給書中每個人一個完整的故事。
這本書可以說是墨爺寫的最累,最用心的一本書。
同時,它也是墨爺所有書籍裡被人挑刺,被人杠得最多的一本書。
最用心的寫的一本,反而被人挑刺最多,即便我跑去實體店裡詢問過,查詢過各種資料,依舊擋不住。
有些時候墨爺會升起一種無力感與憋屈感。
說句不好聽,以前亂寫都沒人這麼能挑剔,反而認真的寫,卻是這樣的結果,不免有點兒心寒。
或許,寫狗血的劇情,大家都比較寬容吧!
在寫這本書的時候,我以為我認真寫,會有人看到,會有人喜歡,可現實卻證明我太天真了。
甚至前幾天,被人威脅了。
寫文這麼多年,第一次被一群人威脅,因為我沒有按照套路寫,沒有按照大眾的想法發展下去。
一群人在罵,甚至有人在書評區裡鼓動其他人一起給這本書打差評,以此來威脅我改變劇情。
不寫套路,寫不一樣的劇情,難道不好嗎?
狗血劇情,俗套劇情,多好寫啊,不用費太多腦細胞,不用付出太多心力。
寫不一樣的劇情,不一樣的套路,是最難的。
有些時候我會忍不住和朋友抱怨,她們卻說為什麼要自找麻煩,你去寫狗血俗套劇情好了,寫什麼新穎的書,吃力不討好。
新穎的書,腦洞書,既不賺錢,又不受人待見。
我不知道以後我會不會繼續堅持下去,但這本書我會堅持下去。
在最後,墨爺想拜托大家一件事。
如果可以的話,我想請大家每日追更,與我一通攜手見證、陪著它落下帷幕。
不要養文了!(〒︿〒)
越多的人養文,對書籍而言,就像是毒藥,會讓它越來越沒曝光率,沒有人看到。
墨爺相信,能追到這裡的寶子,都是喜歡這本書,喜歡陸淵,喜歡晚晚,喜歡造反派f4,喜歡書中某個人。
那就讓我們一同陪著他們走最後一程。
讓這本書能在最後留下輝煌的追更率,也讓墨爺覺得,我堅持寫完是值得,是有回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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