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沙冰真的是有意的燒毀封彪貨物的,當時就不會打電話。”
“試想一下,哪個犯罪分子會在犯罪的時候,去打電話呢?”
“這一點是個正常人都做不出來吧,因此,對於原告方起訴我方被告縱火,這點我依舊保持反對態度。”
李康看到田永富辯駁的有理有據,心中也是頻頻點頭。
田永富也是一名老律師了,在這行混飯吃已經超過三十年了,兩人一個是法官,一個是律師,平時也沒少見麵,自然是認識的。
不錯,敢跟張三頂牛,這老田今天很勇哦!
讚許過後,李康也是不由得為田永富接下來的命運有些擔憂。
老田今天會不會勇過頭,落得和前幾天尚合那個律師一般的下場?
想到這裡,李康不由的是向林河看去。
隻見林河淡淡一笑,道:“抱歉,被告辯護律師,我也不同意你這種說法。”
“誰說犯罪時候就不打電話?難道我們的執法人員抓到小偷後,那個小偷說上一句:阿ser,有沒有搞錯啊,我今天高燒44度啊,難道你認為我會在這種情況下去偷東西嗎?”
“難道這種時候,被告辯護律師會認為警察會因為小偷發高燒了,就放過他嗎?”
“犯罪行為就是犯罪行為,這點才是根本,其它客觀條件並不會影響定罪。”
“請問法官,這點我說的對嗎?”
林河說完,將目光投向主審台上的李康。
李康沉思片刻,這才緩緩道:“我同意原告律師的說法,犯罪就是犯罪,我們法院的人是不會因為他的身份,職業,性彆這些客觀因素而做出區彆對待的。”
“請原告律師繼續你的控訴!”
林河輕笑一聲,繼續道:“如果被告律師不認可我方控訴,那我就再換個說法。”
“柳絮中含有豐富油脂,這個你我都知道,有時候他的易燃性比汽油還要大。”
“案發當天,被告沙冰在現場打電話,旁邊不遠處就是封彪的貨物,而地上則是堆滿了柳絮,差不多就等同於汽油了。”
“假設說,那天下午,沙冰在打電話的時候,地上不是柳絮而是汽油,而沙冰隨手引燃了腳下的汽油,然後把封彪的貨物燒毀了。”
“難道被告律師你依舊不認同這是縱火行為嗎?”
林河說完,麵帶微笑,看著田永富。
笑容中三分自得,七分陰謀,也就是你們這幫書友說的老扇形圖了。
“我反對,原告律師這是在偷換概念。”田永富反駁道:“柳絮就是柳絮,汽油就是汽油,怎麼能把這兩種東西混為一談。”
林河淡然一笑,道:“可是,被告人沙冰作為一個成年人,我想他應該知道在引燃的時候,柳絮的性質就跟汽油差不多了。”
“我說的對嗎?”
“現在,請被告辯護律師告訴我對還是不對?”
田永富:……
瑪德,被這小子套路了。
他要說不對吧,這顯然就有些違心了,彆說台上的法官了,隻怕他自己都不信。
要是說對吧,那不就坐實了沙冰縱火的事實嘛。
田永富沒有說話,隻能以沉默應對。
林河見到對方不說話,臉上的笑意更深了。
哈哈哈哈哈
你打不過我吧
沒有辦法我就是這麼強大
追不上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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