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無罪,我說的,耶穌來了都不行!”
“張三無罪,我說的,耶穌來了都不行!”
……
臥槽,這一屆的網友對三哥蜜汁自信啊!
一陣刷屏過後,林河總算是看到了一些理智發言。
“這個……應該是張三擔責吧,畢竟他才是司機。”
“作為一個司機,應該知道超速是違反交通法的,此刻應該無視領導的催促。”
“哈哈,樓上一看就不是在單位上班的,對於領導的要求,你當然可以無視,或許領導礙於麵子當時也不會說什麼,但是過後,一天三頓小鞋是跑不掉的。”
“我承認,領導的權威有時候的確很大,但是能大過交通法嗎?”
“再說了,到了警察麵前,他們可不會管這起事故,有沒有領導在其中催促的緣故。”
“可是,張三超速的行為,的確是受到領導的鼓勵了。”
“追尾全責,張三擔責,更何況他還是超速!”
“但是張三領導的行為屬於引導犯罪,他也罪責難逃!”
“支持兩人都有罪,主播是這樣嗎?”
林河淡淡一笑,對著屏幕道:“其實吧,這個故事的正確答案是給張三定交通肇事罪,而他的領導無罪。”
“我來給大家解釋一下,故事中,張三的超速行為看似是領導的催促造成的。”
“但是呢,要知道張三作為一名有完全民事責任的成年人,對於領導的誘導犯罪行為,他應該有明顯的辨彆能力。”
“正確做法是,繼續低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或許就不會造成這起事故了。”
“一句話,方向盤和油門在張三手中,選擇權在他自己。”
“當然,也有小夥伴要說了,如果張三不聽領導話,以後指定要穿小鞋。”
“但是這個想法呢,在法律上屬於假想防衛,站不住腳的。”
“畢竟不法侵害尚未發生,以後說不定也不會發生,張三拿這個當自己超速的理由,顯然是不合理的。”
誒~哦~~~誒~哦~~吧吧哦~~
聽到這個答案,網友們愣了,之前大多數人都是認為張三無罪,領導擔責的。
沒想到,正確答案跟預想的卻是恰恰相反。
“臥槽,竟然是這樣,我早該想到的,張三這個名字誤我不淺。”
“主播真是絲襪擦屁股,給我漏了一手啊!”
“不,應該是老母豬穿胸罩,一套又一套的,主播上一個一定是故意的,讓我們以為誤三哥是不敗的,這次又給三哥定罪了。”
“什麼老母豬,咱家不喜歡,我要聽小母牛語錄。”
“來了,來了,小母牛哭老母牛——牛逼死了。”
“感謝主播的故事,我就是一名司機,專門給領導開車,那傻逼領導簡直跟主播故事裡的人物一毛一樣,每次坐車都是死命的催,跟踏馬的趕著奔喪一樣,有時候還要我闖紅燈……”
“馬占奎,你踏馬是不是活膩歪了,現在我通知你,你已經被安海公司解聘了。”
“臥槽,周總是你嗎,我錯了,我錯了!”
“馬占奎:主播,我想問一下,周總現在要開除我,是不是已經違反了《勞動法》,我可不可以去告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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