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豁,這麼巧的嘛,員工下班後隨便吐槽一下領導多能被抓住尾巴。
這得是多大一坨緣分啊!
這個馬占奎,也真是夠倒黴的。
林河覺得,還是有必要幫他一下的。
於是道:“這位網友,如果你前麵對你領導的控訴屬實,真要是被公司開除的話,我願意給你做一次免費律師。”
“馬占奎:真的嘛,謝謝你了張三律師!”
林河說完,還特意在評論區搜尋了一圈,並未見到那個所謂的周總發言。
直播間的水友也是被這一幕,整的有些憋不住笑了。
“啊哈,張三要為司機大哥出頭,我就問問那個周總你現在慌不慌?”
“周總人呢,出來走兩步啊!”
“周總完了,張三出馬,十年起步!”
“周總,我建議你還是三思一下,為了開除一個司機,自己坐十年牢,值得嗎?”
“周總:你們都這麼講了,我能怎麼辦啊,我今天就沒來過這個直播間!”
……
林河放下水中貴族的瓶子,繼續道:
“好了,咱們繼續下一個案例。”
“張三,李四,王五,這三個人是鄰居。”
“這天,張三李四兩人在喝酒,一瓶白酒下肚之後。”
“張三想起王五前幾天在洗浴中心搶了自己鐘意的技師,於是乎,他對李四說道:王五那小子很不是東西啊,咱倆把他弄死吧。”
“李四一聽,眼前一亮,猛拍自己的大腿:對,那個王五的確很不是東西,經常在背後罵我,我早就想教訓教訓他了。”
“第二天,張三李四去五金店買來錘子斧頭等工具,打算回去就把王五弄死。”
“不知怎的,張三忽然後悔了,語重心長的對李四講:老弟,我還是覺得咱們太衝動了,殺人這事太大,咱們都把握不住。”
“李四一聽,立馬不樂意了,說三哥你怎麼那麼慫,工具都買好了,你要是不上,那我就自己上了,說完之後氣呼呼的離去了。”
“很快,電視上就廣播了王五遇害的消息,而作案人正是李四。”
“請問,在這起案件當中,張三有沒有構成犯罪,罪名又是什麼?”
林河說完,靜靜的盯著屏幕。
看得出來,這個問題有些難度。
良久之後,這才有網友陸陸續續留言。
“應該不算吧,畢竟,張三並沒有去殺人,人是被李四乾掉的。”
“怎麼不算,王五被害,起因就是張三的酒後胡言,而且,作案工具也是他和李四一起購買的。”
“此言差矣,要是這麼算的話,五金店老板向二人出售了作案工具,那他應該算是共犯吧。”
“對對對,樓上說的對,兩人是打出租車去的,出租車司機也是共犯,他為張三李四兩人提供了交通工具。”
“還有,出租車司機用的是高德地圖,高德地圖ceo也應該算是共犯。”
“ceo: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hy?”
“要我說,張三無罪,他隻要向警方提供自己不在場證明就好了。”
“有道理,如果李四有良心的話,也可以為張三作證,證明張三是有勸阻行為的。”
“李四:你清高,你了不起,你踏馬的是忘了,新娘那個事兒還沒過呢。”
呃?
看到這些亂七八糟的評論,林河有些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