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都哪跟哪啊,我提出的問題你們還沒回答呢。
怎麼又跳到上一個故事中去了,這一屆的網友……唉!
林河自然不能看著他們瞎帶節奏,揉了揉眉心,無奈道:“事實就是,李四被警方抓獲歸案後,很快就如實供述了一切。”
“很快,張三同樣也是被抓捕歸案。”
“最後,兩人都被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起訴,分彆獲刑二十年和七年。”
這個答案,是出乎網友意料的。
“怎麼可能,不對啊,張三並未殺人啊,主播講錯了吧。”
“那啥,我想問一下主播,五金店老板被判了多少年啊?”
“這個答案有些意外了,我想問一下主播,依據是什麼?”
“主播,求科普,跑車奉上!”
“快點主播,小本本已經備好了!”
林河換了一個舒服的坐姿,這才不慌不忙的說道:“其實吧,這個結果也並不難理解。”
“大家隻要知道,在我國法律上有這麼一個概念:一人既遂,全體既遂!”
“意思就是說,兩個人一起謀劃作案,隻要有一人成功了,就算另外一個人沒有直接動手或者臨場退縮,也應該算共犯處理。”
“大家要知道,如果不是張三提議去殺死王五,李四就不會有殺人的念頭,王五同樣也不會死。”
“當然,有些網友會說,張三隻是一時酒話,當不得真的。”
“但是不要忘了,作案工具可是他在酒醒後,一起去跟李四買的,他已經參與到這起殺人案的事前準備去了。”
“咱們可以來個大膽的假設,張三這人吧,情商極高,對李四虎比的性格很是了解,知道李四這人比較容易衝動,又是個牛脾氣,隻要讓他動了念頭,九頭驢都拉不回來。”
“因此,張三中途故意退出,並假意相勸,因為他知道李四這時候殺心已起,說什麼都沒用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法律不追究張三,豈不是達成了他完美犯罪的目的?”
聽到這裡,直播間的網友這才有些恍然。
“懂了,一人既遂,全體既遂,拿個小本本記下來。”
“以此類推,輪尖沒輪到我,那我豈不是也要按照共犯論處?”
“啥?樓上說清楚,這個輪是主語還是賓語?”
“神踏馬的主語還是賓語,樓上是小學語文老師吧。”
“主播今天有點狠啊,殺瘋了,張三已經進去兩次了。”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張三臨陣退縮,是自己真實意願的表達呢?”
“總不能稀裡糊塗的就給我三哥判個殺人罪吧。”
“同問,求告知!”
嗯,不錯,直播間裡還是有那麼幾個人才的,都會舉一反三了。
林河輕笑一聲,道:“這個嘛,張三想要脫罪,也不是沒有辦法。”
“如果,我是說如果啊,張三勸解李四的行為是真實意願的表達。”
“那他當時就應該死命攔著李四,說什麼都不能讓李四去找王五。”
“如果李四不聽,張三就應該把他打昏,讓他沒有機會實施侵害行為。”
“然後,再把他帶去派出所,向警察同誌說明情況。”
“警察了解到這個事情後,處理完張三二人,這件事情才能告一段落了。”
“以後李四再去殺王五,到了法庭上,這份接警記錄就是張三唯一的脫罪證據了。”
“我這麼說,大家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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