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天你覺得,張三這種行為算什麼?”
林河點上一根華子,看著古小天問道。
古小天摸了摸自己的腦袋,沉吟片刻後,這才緩緩說道:“這個,應該算是綁架罪吧。”
哪知,林河隻是輕輕搖頭,噴出一口煙氣道:“不,張三這個行為跟綁架半點沾不上邊,或許連非法拘禁都算不上。”
“要知道,在我國,想要成立非法拘禁這個罪名,還是有一定難度的。”
“況且,張三的主觀上,也並不是想要限製王五的人身自由,隻不過在李四家中,天太黑,這才往麻袋裡裝錯了人。”
“第二天他就把王五給放了,而且也沒提出什麼非法的要求。”
“因此,張三並不構成犯罪!”
啊?
這個答案,倒是讓古小天微微有些意外。
張三不構成犯罪?
林律這話說的,有直播間裡法外狂徒那味兒了。
林河看著一臉迷茫的古小天,輕笑一聲說道:“繼續聽題!”
“張三到家之後發現被綁的人王五,於是就給李四打電話說:你的好朋友王五在我手中,想要他活命,趕緊給老子還錢。”
“哪知,李四這人不講義氣,竟然不顧好哥們的死活,直接一口回絕:愛殺不殺,老子沒錢。”
“這可把一旁聽電話的王五給嚇尿了,連忙跟張三求饒,三哥,放了我吧,為了十萬塊錢,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不值得。李四不還你錢是嘛,這錢我給你,你把我放了吧。”
“張三一聽,也是覺得王五這個提議不錯,於是,收了王五的十萬塊錢後,就把王五給放了。”
“小天你覺得,這種情況下,張三是否犯罪了?”
“這個我知道。”古小天一臉興奮,“張三把王五綁架了,還索要了對方的十萬塊錢,如果王五去報案,張三鐵定是一個綁架罪。”
“嗯,不錯!”
林河讚許的看了古小天一眼:“司法實踐中,綁架兩要素,非法侵犯他人人身自由+勒索財物或者提出不法要求。”
“隻要這兩個要素都符合了,檢察院才會考慮以綁架罪對當事人提起公訴。”
古小天這個年輕人倒是不錯,一點就透,比嚴以藍要強出太多了。
古小天看著林河,想了想說道:“林律,如果張三真的是把李四綁了,逼迫李四歸還十萬元欠款。”
“李四見自己被張三綁了,無可奈何,歸還了張三十萬塊錢。”
“後來,李四向派出所報案,那張三的這種行為應該就是法定意義上的非法拘禁了吧。”
咦,這小子不錯,還學會舉一反三了。
林河把煙屁股摁進一旁的煙灰缸,隨後道:“沒錯,綁架和非法拘禁最大的區彆就是,行為人的目的是否合理。”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為了索債,非法扣押他人,這種情況下,檢察院很少立案的。”
“就算立案了,最後法院宣判的刑罰也不會太重,隻有行為人在這個過程中,有毆打,侮辱他人的行為,才會被法院重判。”
“不過還是需要注意一點,行為人通過非法拘禁索要高利貸,賭債這些不受法律保護的債務,也是會被加重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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