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原告方代表律師,是否要對被告方的抗訴進行反駁?”
林河微微一笑,站起身來:“針對被告方律師剛才所講述的三點,我認為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首先,從第一點來看,對方說李野雄當時在追求林悠悠,那麼我想請問一下,我的當事人是否同意了其追求?”
之前,林河也問過林悠悠,兩人是否是戀愛關係,或者是曖昧關係?
林悠悠的回答非常肯定:沒有。
麵對林河的目光,馬濤高聲道:“我前麵已經說過了,我的當事人李野雄和林悠悠是同事,兩人的關係……”
林河擺擺手,打斷了他的講話:“抱歉,這個問題我是在詢問你方當事人,並不是在詢問馬律師你。”
“或者,馬律師你也可以替你的當事人回答,林悠悠到底有沒有同意其追求?”
“請你方正麵回答這個問題,不要扯那些跟本案無關的同事關係或者日常生活。”
我……尼瑪啊,馬濤滿臉不爽,你能不能讓我把話講完?
你這樣打斷彆人講話是很沒有禮貌的。
被告席上,李野雄糾結半天,最終還是選擇如實回答:“沒有!”
他也是上過幾次法庭的,知道在法庭上撒謊被揭穿的話,會對庭審造成很不利的結果。
“沒有嘛!”林河淡淡一笑:“諸位法官都聽到了,被告人的回答是沒有!”
“那就說明兩人還隻是同事關係!”
“同事關係處的再好,也就隻是同事關係。”
“對方以同事關係跟林悠悠女士強行連接,這難道不算是法律意義上的槍尖嗎?”
馬濤狠狠的看了一眼李野雄,隨後道:“可是當時的事發地是在人來人往的公園……”
林河擺擺手,再次打斷他的發言,笑道:“這是你方的第二個觀點,我方暫時不發表異議。”
“咱們先來看你方第三個否定觀點,馬律師剛才說,當地派出所並未立案偵查,所以你方理所當然的認為,這個觀點也證明了李野雄當時的行為並非是槍尖。”
“但是我想說,派出所的認定也隻能是事後結果,跟本案的案情毫無關係。”
“如果派出所的認定有用的話,那還要法院來乾什麼。”
“眾所周知,派出所隻有調查,拘留權限,最終的裁判結果還是需要法院來執行的。”
“被告方拿這個佐證這起案件的性質,不覺得有些可笑嗎?”
這……
連續兩個觀點,被林河一一否決,這讓馬濤的臉色有些難看。
大意了,竟然拿一審的辯論觀點對付張三,這屬實有些力不從心啊。
主審台上,武德興致勃勃的看向林河。
期待著這個法外狂徒接下來的精彩辯論。
雖然被告方的兩個反駁觀點被他輕而易舉的化解了,但武德知道,真正的重頭戲還是在於林河準備如何化解這最後一個觀點。
畢竟,當時事發地不是在賓館或者車廂等其它完全封閉的場景之中,或者是在荒無人煙的郊外。
凡是槍尖案件的發生地,無外乎是在這幾種地方。
假設一下,你要是說你在大庭廣眾之下被人侵犯了,整個過程愣是都沒有呼救一聲,鬼才相信你是被人槍尖的。
除非這人是個啞巴!
林悠悠是啞巴嘛?很明顯她不是!
所以,這場庭審的關鍵,還是在於林河如何解釋原告林悠悠當時的奇怪反應。
如果解釋不出來,那很抱歉,這場庭審原告依舊是要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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