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
“無罪!”
“無罪!”
上百萬人在直播間瘋狂刷屏,一時之間,林河都覺得手機屏幕有些卡頓。
不應該啊,我這是新買的5000多的華為,開個直播就這麼卡?
大概是因為刷屏的人太多了吧,跟網速有關!
林河頓了頓,笑道:“好吧,你們說無罪,那就無罪了。”
“咱們換個故事版本來講,張三去嫖嫦,完事後付了一千塊錢。”
“剛走出屋門沒兩步,心中越想越虧!”
“踏馬的,才三分鐘,你收我一千塊錢,這錢就這麼好賺的嗎?”
“於是乎,張三重新返回充滿粉色燈光的小屋,把一千塊錢從小姐手中搶了回來。”
“這個故事中,張三有沒有犯罪?”
“罪名是什麼?”
話音剛落,直播間的網友就迫不及待的開始刷屏了。
“哈哈,這事鬨得,本來是犯罪的,但是張三把錢搶回來了,現在沒事了。”
“張三:還好老子機智,差點就進去了。”
“果然,隻有白嫖才能成立無罪論。”
“張三無罪,我說的。”
“支持無罪!”
當然,也有反方的觀點。
“應該成立搶劫罪了吧,畢竟這錢都付過了,現在又搶回來了。”
“就是,一千塊錢從張三交給小姐的那一刻,就已經成為小姐的了。”
“再搶回來,這不就是搶劫嗎?”
“搶劫罪:三年以上,這次張三沒跑了。”
“什麼搶劫罪,那明明就是張三的錢,搶回來有毛病嗎?”
“對啊,p資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張三給錢的行為是無效的,所以不構成搶劫罪。”
……
林河看了這條評論,心中暗道一句:人才啊,不進監獄改造可惜了。
狠狠的灌了一口農夫三拳,這才道:“事實上,張三的這種行為,已經構成搶劫罪。”
“大家聽我說,首先在這個故事中,從這一千塊錢交付的那一刻起,這個錢就不屬於張三的了。”
“當然,它也並不屬於小姐的,而是屬於國家的。”
“為什麼呢,基於賣銀嫖嫦所形成的資金關係,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這筆錢,最終要被國家沒收的。”
“雖然看起來,張三是搶回自己的一千塊錢,但事實上,他搶的是國家的錢。”
“如果被查獲,將會被重判。”
“畢竟,還真沒有幾個人有勇氣去搶國家的錢。”
……
“臥槽!”
“牛逼!”
“悟了!”
一眾網友,紛紛表示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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