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林河早早的來到了江城人民法院。
跟陳紫萱彙合後,正準備往審判庭走呢,就聽到身後一陣急促的腳步聲。
“林律師,等一下。”
林河回頭一看,正是賴嶽京那張尖嘴猴腮臉。
“有什麼事情嗎?”
林河停下腳步,轉身問道。
“我那天的提議,林律師真的不再考慮一下嗎?”
賴嶽京皮笑肉不笑的說道:“年輕人還是不要太過心高氣傲,要知道,這個世界上,除了法律之外,還是有許多遊戲規則的。”
“龍國有句老話:聽人勸,吃飽飯!”
“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規則?”林河冷笑一聲:“我不明白賴律師所說的規則是什麼?”
“我是一名律師,隻知道依法訴訟,依法辦案。”
“至於你口中的那套規則,或許有時候能幫到你,但是同樣,也可以將你置於死地。”
這傻叉,心還真是大,洛桑幾人都被抓了,還有心情在這裡威脅自己。
上一次威脅自己的那個人好像是叫做嶽金吧,不過他已經進去了。
也不知道這個賴嶽京還能在外麵蹦躂幾天。
賴嶽京眼見林河油鹽不進,又將目光看向了陳紫萱,笑道:“這位是陳女士吧。”
“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可以代替我的當事人和你商量一下賠償事宜。”
“隻要陳女士開個價,一切都好說。”
賴嶽京目光看向陳紫萱,等待著對方的回複。
“哼!”陳紫萱冷哼一聲:“我從來不跟人渣做交易。”
“我隻想為我和我的朋友討回一個公道。”
被對方罵作人渣,賴嶽京臉上劃過一絲陰冷之色:“好啊好,你們兩個都是好的很。”
“既然如此,咱們以後走著瞧!”
………………
上午十點鐘,庭審正式開庭。
林河二人進入法庭,除了在觀眾席上看到了兩位檢察院的同誌正裝出席之外。
高台之上,主審法官同樣是讓林河心中一驚。
主審法官:陳清泉。
這不是江城市人民法院的副院長嘛,怎麼是他今天來審理這場官司。
難道是今天這場案子有些‘特殊’,法院特意派了一位重量級的選手來坐鎮法庭?
正在林河猜測之間,一道沉悶的敲槌聲響徹全場。
咚!
陳清泉掃視全場,高聲道:“現在我宣布,原告陳紫萱,周紫涵,趙紫露訴被告曹二勇,齊三太,孫四喜故意傷害一案,現在開庭。”
“下麵,就原告方根根據發生在6月23號大眾撈火鍋店雙方發生的衝突一事,做出控訴!”
由於另外兩名原告還躺在醫院裡,所以,現場原告席位上,就隻有陳紫萱一人了。
林河應聲而起,拿起早已準備好的稿子道:“6月23日當天,我的當事人陳紫萱和兩位朋友周紫函,趙紫露在大眾撈火鍋店用餐。”
“當晚八時許,被告曹二勇上前與我的當事人搭訕,期間又做出撫摸後背等令人不適的動作。”
“陳紫萱跟對方並不認識,理所當然的就拒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