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河的話語擲地有聲,聽在場中眾人耳中,有如黃鐘大呂,眾人無不對其側目。
麵對林河的灼灼目光,趙華強下意識的將目光挪開。
桌子底下,手掌猛掐大腿。
告誡自己:淡定,淡定!
隨後,趙華強在全場人的目光中,緩緩起身,道:“好吧,我不否認,被告人辯護律師的說法很有道理。”
“但我想說的是,正是被告人在自家門口晾曬藥材這一誘因,這才引發了李文亮的烏頭堿中毒死亡的結果。”
“不管怎麼說,兩者之間有著必然的聯係。”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我請求庭審法官以過失致人死亡對被告人駱清河定罪。”
“因其沒有主觀上的惡意性,可以視為情節較輕。”
從一開始堅持的投放危險物質罪,到現在的過失致人死亡,而且主動承認駱清河的犯罪行為較輕。
趙華強這麼說,已經是他最後的倔強了。
高台之上,潘峰聽過趙華強的控訴之後,讚許的看了對方一眼。
現在,他總算是看清楚了趙華強的打法。
我管你怎麼辯論呢。
我方就是一個觀點:以結果進行定罪。
不管怎麼樣,案件的結果都是你改變不了的事實吧。
任你說的天花亂墜,我方就這一個觀點,結果定罪,你能奈何?
誠然,這個打法是有些略顯無恥,但拿他來對付張三,實則為製勝法寶啊!
沒辦法,張三太強了,跟他扯那些亂七八糟的法條,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掉進坑裡了。
真要到那時候,可就是追悔莫及了。
總之,從現在的態勢來看,趙華強的打法的確很有效。
咚!
潘峰還未說話,林河直接搶答道:“抱歉,過失致人死亡罪,這一項我方依舊是不認同!”
對於趙華強依舊堅持有罪論的態度,林河也是一陣煩悶。
我張三都親自出馬坐在被告席上了,而且你方的控訴觀點也都被我一一否決了,你還堅持我方有罪,到底是幾個意思?
林河坐在那裡,靠在椅背之上,眼神之中紅光積聚。
一分鐘過去了。
兩分鐘過去了。
林河依舊是沒有下文。
庭審現場靜悄悄的,針落可聞。
台上,三位法官你看我,我看你,不知道他這是在乾嘛。
最後,在兩位同伴的鼓勵下,潘峰出聲道:“咳,請被告方辯護律師闡述你方觀點!”
本來他還想敲錘的,但是看到林河眼中的紅光後,還是放棄了這個打算。
林河饒有深意的看了潘峰一眼,隨後慢條斯理的從麵前的桌子上抽出一張a4紙。
紙張上麵,用鉛筆勾勒出幾條街道的模樣,街道旁邊,還有幾個小圈圈,標出abcdefg幾個位置。
林河看了一眼a4紙,隨後無喜無悲的說道:“好,既然檢方堅持認為我的當事人有罪。”
“那麼,接下來,就聽我給你分析一下藥材店到李文亮家裡,這段距離的環境吧。”
啥?
分析環境?
他這是要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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