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
主審法官將目光落在原告席上,道:“請問原告,是否有證據可以證明,當天晚上段永才幾人對死者馬國寶有過勸酒行為。”
原告席上,龔和偉麵色一滯,隨後轉了轉眼珠子道:“日常酒局中,眾人相互勸酒那是常有的事情。”
“既然被告律師說我方的觀點太過主觀,那麼請問,你方是否有段永才幾人沒有勸酒的證據。”
林河點點頭,笑道:“自然是有的。”
“我方有一份監控視頻,正是那天段永才幾人喝酒的畫麵。”
“視頻為小飯館老板提供,可以保證其真實性。”
林河話音剛落,就聽主審法官安文飛道:“上視頻!”
書記員接過林河手中的視頻,直接在大屏幕上投放出來。
由於視頻內容過長,所以眾人一直是加速看得,饒是如此,眾人也是看了十多分鐘。
在這十多分鐘的加速視頻中,馬國寶多次主動向眾人舉起杯子,反觀段永才幾人,有時還會捂著自己的杯子,對馬國寶搖頭。
雖然這段視頻沒有聲音,但已經足以證明,段永才幾人並未有勸酒的舉動。
倒是馬國寶,看著好像很能喝的樣子,但是沒想到卻是落得這樣一個結果。
總結下來就是一句話:癮大技術差!
視頻看完,林河起身拍拍手道:“相信通過視頻,想必大家已經知道了,原告所說的段永才幾人勸酒,這隻是單方麵的主觀臆斷。”
“至於原告方所說的第二點,段永才幾人並沒有儘到護送義務。”
“這一點,就有推卸責任的嫌疑了。”
“我國可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同桌喝酒,必須要護送對方回家。”
“要知道,既然是同桌喝酒,那就說明這幾人都是飲酒了。”
“如果真如原告律師所說,你送我,我送你,那大家到底是先回誰的家好呢。”
“還是說我到家之後,又不放心你,再從家裡出來把你送回家。”
“這樣的話,大家豈不是誰都回不了家,一晚上淨在大馬路上溜達了。”
“到那時候,豈不滿大街都是剛喝完酒的醉鬼了。”
林河說完,還沒忘了衝原告律師攤了攤手,表示你這個說法很荒唐啊。
看到他這個模樣,台上的幾位法官都是忍俊不禁的笑了起來。
是啊,大家一塊喝酒,送來送去的,到最後誰都彆想回家了。
不然,最後一個人的安全誰來保證。
“我反對!”
被告律師龔和偉起身抗議道:“被告律師這是在狡辯。”
“雖然,我們國家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同桌喝酒之人有護送對方回家的義務。”
“可是,通過已經發生的事實可以判斷,馬國寶當時已經是醉酒狀態,不然也不至於躺在綠化帶中一命嗚呼。”
“段永才幾人明知馬國寶是醉酒狀態,沒有獨自回家的能力,卻依舊讓他獨自離開。”
“這就相當於放任危險發生,而且最後也造成了嚴重的後果。”
“因此,我方要求,被告段永才幾人要對馬國寶先生的死亡,承擔大部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