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河說完,一臉淡笑的看著屏幕。
“算,當然算,必須算!”
“主播剛才說了,不排除小美有醉酒的可能性,再加上事後小美報案,張三這小子高低要蹲幾年。”
“是啊,我想說的是,在這類案件的處理當中,警方一般會比較偏向女性的,彆問我怎麼知道的,說多了都是淚。”
“樓上的哥們,請說出你的故事。”
林河掃了一眼這人的id:第四天災,老熟人了。
聽他這話的意思,好像自己還真有一段故事,嘿嘿。
“好吧,既然大家都認為警方會把張三的行為定性為槍尖,那我再提一個問題。”
“結合現有的條件,張三怎麼樣才能給自己脫罪。”
林河注視著手機屏幕,一臉認真的說道。
“啥,都這樣了,主播還想著為張三脫罪?”
“脫罪,不可能吧,故事中,小美不排除醉酒的可能,且多次有離開的意思,最後兩人又發生了關係,主播告訴我,怎麼樣才能給張三脫罪?”
“不可能,這絕對不可能,張三是不可能脫罪的。”
“彆急,既然主播說能為張三脫罪,那張三就一定會沒事的。”
“來,主播,大火箭奉上,求你告訴我,該怎麼讓張三逃脫法律的製裁。”篳趣閣
林河嗬嗬一笑,“事實上,張三隻說了一句話,當天就從警察局出來了。”
“啥話啊,這麼牛逼?”眾水友齊齊刷屏。
林河揉了揉鼻子,“張三說,警察同誌,當晚我們兩個一直都是在陽台上站著打撲克呢,這也能算槍尖嗎?”
“警察聽過之後,再結合兩人認識的情形,和之前賓館的監控錄像,並認真詢問了小美,但是很遺憾,並沒有找到張三強迫小美的證據,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也是覺得張三的話很有道理,所以就放人咯。”
“要知道根據賓館之前的監控視頻,小美雖然有要離開的意思,但是張三並沒有使用暴力製止,再加上兩人的關係,張三也不可能在言語上對小美進行脅迫,因此,可以理解小美當時的行為屬於半推半就的狀態。”
“再加上兩人是站著打撲克的,按照生活經驗來判斷,確實是自願的概率比較大。”
“總之一句話,在沒有證據證明張三有脅迫的行為下,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張三就是無罪的。”
“至於小美,隻能算作是自認倒黴了,如果她沒有那麼多小心思,也不會讓張三得逞。”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法律的應用,可不是死搬教條,如果隻看教條,張三已經進入,且小美事後報案,這妥妥的就是一場槍尖案。”
“但是結合生活中的實際情況,張三的行為並不構成槍尖罪。”
“法律的生命是經驗,而不是邏輯。”
“這是米國一位大法官說的話,我覺得同樣也適用於國內的法律應用。”
“諸位網友,你們悟了沒!”
說話之間,林河一臉虔誠,整個人看上去就像是法律的忠實信徒一般。
“大師,我悟了!”
“三哥,我悟了!”
‘三哥,我也悟了!’
……
回應他的,是直播間裡,眾多網友的統一刷屏。
接下來,林河又講了五六七八個以張三命名的小故事。
轉眼間,林河已經開播了兩個小時。